包头市第四医院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级)

10人

 106

2024.11.11-2024.11.18

已结束

麻醉科医师、中医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心内科医师、急诊科医师、儿科医师、骨科医师
全职,社招
硕士起
有编制
招聘要求

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方案》、《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临床科室用人需求,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111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111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全程委托第三方考务公司以线下面试的形式开展,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网址:http://www.nmzk.cn

报名时间:20241111日—2024111817:00。驳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至2024111912:00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pn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处理工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每名应聘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

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提交报名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待审核期间无法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审核驳回后报考人员可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及材料。

6.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7.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8.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得再参与我院任何形式的招聘。

9.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3)近期更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般为成绩单、在读证明、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6)报名系统中线上填写《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报名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签字,面试当天交给考场工作人员保存备案)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报考比例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资格审查时间:20241111日—2024111912:00

11.报名结果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112010:002024112217:00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2.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低分数线为65分(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面试时间为202411248:30,面试地点、需携带证件材料等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包头市第四医院官网、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5.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除本院外)进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四)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包头市第四医院官网、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医院上报市卫健委等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由人才引进纪检监察小组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五)监督电话:**

包头市第四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

包头市第四医院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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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包头市第四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占地面积31606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550张,开放床位近796张。现有职工1146人,专业技术人员986人,其中高级职称320人,研究生116人;设30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23个行政职能科室。2017年成为包头医学院附属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医学院儿科临床医学院,成立包头医学院儿科学研究所。
    配置了西门子原装进口全球首创高端开源CT—SOMATOMForceCT,高端3.0T磁共振成像系统MAGNETOMSkyra、飞利浦64排CT、飞利浦1.5T核磁、西门子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西门子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西门子多功能数字平板胃肠机、西门子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美国贝克曼库尔特PP自动化流水线、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腹腔镜、关节镜、宫腔镜、鼻窦镜、电子胃镜、十二指肠镜、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数字减影X机、DR、中心监护仪、肺功能测定仪、多种康复设备,基本满足临床及科研工作的需求。

    包头市第四医院儿科是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包头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包头市医疗卫生领先学科;新生儿科是包头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儿童骨科、康复医学科是包头市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医院以儿科、骨科为传统优势学科,其它学科均衡发展,在儿内科、儿外科、小儿骨科、小儿耳鼻喉科、儿科中医治疗,脑瘫儿童康复、骨性创伤治疗、椎间孔镜技术、关节置换、关节镜微创治疗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曾完成了自治区首例断肢再植手术,在自治区范围内较早开展了心脏介入技术。

    近年来,包头市第四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爱婴医院、自治区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内蒙古自治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全区窗口行业“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百佳文明服务单位、内蒙古百姓口碑金奖单位、卫生应急规范单位、2018年护理质量提灯奖、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志愿服务组织、2019年度全区卫生信息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单位、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标杆医院”称号、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预约就诊服务获得了2016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第二季全国医院擂台赛”优化诊区设施布局十大人气案例奖。儿科优质护理服务获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第四季全国医院擂台赛”华北赛区第三名。2019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国擂台赛中收获北部赛区“人气案例奖”2个。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国擂台赛中斩获“全国最佳组织奖”、“全国最具价值案例奖”及北部赛区“人气案例奖”7个,“优秀案例奖”3个,“最佳表现奖”2个。

    多年来,与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在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方面形成密切的协作关系,成为北京儿童医院京蒙对口支援对象,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技术指导医院、北京八一儿童医院协作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先心病三级筛查基地。建立北京儿童医院和北京八一儿童医院博士工作站,建立区域性儿科医疗联盟。连续十二年承办北京八一儿科包头论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设置包头市儿童医院的批复》(内卫医政字〔2013〕192号)和《包头市区域卫生规划和机构设置规划(2014-2017年)》(包府发〔2014〕97号)精神,对市第四医院规模设置进行整体规划,以“大专科、强综合”的模式新建市儿童医院,增挂包头市儿童医院的牌子。新建包头市儿童医院总占地面积为32286㎡,工程总建筑面积11919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8718㎡,地下总建筑面积20477㎡。建成后,院区总床位数将达到800床。分二期工程完成。

    一期在院区东北侧建设医技病房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8771㎡,其中地上面积32535㎡,地下面积6236㎡。2015年11月3日正式开工,2018年7月投入使用。

    二期病房楼总建筑面积80424㎡,包括17层病房楼和5层门诊医技楼,地上17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面积66183㎡,地下面积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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