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精神病管理、护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电白区卫健局同意,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决定公开招聘精神病管理岗位2人,护理2岗位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属于编外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学历及职称以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14:30-17:00,(周六、日除外)。咨询电话:**或**(人事办公室)。
2.报名地点:
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办公楼2楼办公室。
3.报名资料:
(1)《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并提供近期免冠大一寸证件照1张);
(2)有效的身份证;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同意;
(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5)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不能根据报名要求按时提供所需要报名材料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初审:初审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5.考试通知:报名的考生请留意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或电话联系确定考试时间地点,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注意事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试用期考核”。
(二)招聘程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不足1:3比例的,均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列入总成绩计算,比例为50%。
2.面试:采取回答问题形式,满分100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列入总成绩计算,比例为50%。
3.录取:根据笔试及面试的合计成绩,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录取人员,如成绩相同,由《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精神病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卫生院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讨论
考察报告提交卫生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卫生院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辞职的;
4.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医院招聘考核小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报区卫健局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十一、工资待遇
执行卫生院同类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