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宁陕县乡镇卫生院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24人

 316

2024.6.20-2024.6.25

已结束

临床岗位、护理岗位、影像岗位、检验岗位、药剂岗位
全职,社招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宁陕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宁医共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宁陕县2024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面向社会公开为镇村医疗机构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经考察合格,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可采取笔试、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招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宁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报考镇卫生院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招聘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招聘岗位执业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类专业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报考村卫生室需满足下列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组织参与或散布对宁陕社会发展大局有负面影响的活动或言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5日;

2.报名地点:宁陕县医共体总院(宁陕县医院)人力资源部;

3.提交资料:《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学籍认证信息,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4张;(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由所在学校提供按期毕业证明。)

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签订《未就业承诺书》(现场提供)。

4.岗位填报:报考人员在选择报考岗位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同时选择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医共体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考生本人于2024年6月29日18:00前持有效身份证,到宁陕县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录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三)人员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医共体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医共体总院成立考察组并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报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五)聘用公示。县医共体总院根据综合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人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社局印发《宁陕县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录用通知》,医共体总院党委根据各镇分院、村卫生室人员需求统筹落实工作单位,医共体总院负责办理编制备案及聘用手续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满3年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医共体总院统筹调配。

(二)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与医共体总院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医共体总院研究,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无资质进入的人员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经医共体总院研究,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本次招聘的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三)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2.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咨询方式:

宁陕县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申女士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吴先生

1: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2: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宁陕县2024年镇村医疗机构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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