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
已结束
【公告】酒泉市人民医院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因酒泉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名。
01、招聘岗位
(一)导诊人员10名,招聘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导诊人员要求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耐心细致地做好导诊工作。
(二)医疗器械洗消工勤人员2名,招聘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0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基础学历及最高学历);
(3)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表格自行下载并填写)。
3.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4.联系人:许鸣竺,电话:0937--6982150。
03、聘用待遇
具体面议。
04、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一年。
2.本院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招聘,所有报名及考核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考核环节均在本院进行。请保持应聘期间电话畅通,关注医院官方消息,谨防假冒!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3年8月31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