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

 430

2023.12.13-2023.12.17

已结束

消化内科·风湿免疫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内分泌科医师、肾内科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职业病科医师、中医科医师、康复医学科医师、肿瘤内科诊疗中心医师、肿瘤放疗科医师、普外科·胃肠外科·烧伤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眼科医师、麻醉科医师、放射影像科医师、超声影像科医师、肿瘤微创介入中心医师、急诊医学科医师、老年医学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皮肤科医师、骨科·疼痛科医师、病理科医师、医学检验科技师、临床分子(基因)检测中心技师、护理
全职
硕士起
免笔试
招聘要求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4人。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学历学位须于2024831日前取得。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831日。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20231213日—1217日(16日、17日休息),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门诊8804室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20231213日—1217日,报考者将《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3yrs@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校+专业”。到报名截止时间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

4、报名资格审查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签到时间:20231219日上午800

面试签到地点: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楼)九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31219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面试签到时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考官的评分计算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由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两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或递补未超过两次的,可进行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两次。

(六)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举办本次招聘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

08735904097(段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管理中心。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08732129177

**(张老师)**(王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楼)804

招聘邮箱:z3yrs@163.com

附件1: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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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肿瘤医院、红河州红十字医院(原云锡职工医院),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全国肿瘤诊疗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第一批试点医院,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肺癌防治合作中心,云南省肿瘤临床医学中心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分中心,云南肿瘤综合治疗中心红河(个旧)基地,云南省职业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分中心,红河州肿瘤放射治疗中心,红河州肿瘤影像诊断中心,红河州职业病治疗中心,红河州癌症中心,红河州肿瘤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耳鼻咽喉科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职业病质量控制中心。同时,系云南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专科联盟医院,云南省肿瘤中医专科联盟单位,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肿瘤专科联盟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甲状腺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红河州肿瘤专科联盟医院主体单位,云南省抗癌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东盟国家医院合作联盟首批成员单位,云南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成员单位。同时,是大理大学、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医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实习医院;云南省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始建于1940年,于1975年3月9日,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关怀下,在云南省率先成立肿瘤科,并率先开展肿瘤放射治疗。曾承担和参加原国家卫生部及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对肺癌早诊早治的科研工作,《云锡矿工肺癌病因学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迄今为止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荣获的最高级别的国家科技进步奖。2003年6月30日,医院由云南锡业公司移交红河州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成为“红河州肿瘤防治研究中心”。2019年12月16日,云南省卫健委发文批准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继云南省肿瘤医院之后的全省第二家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曾荣获“全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红河州工人先锋号”、“红河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占地面积2.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新建的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肿瘤医学中心投入使用后,实际开放床位将达到2400张。目前,有38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职能科室。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州管专家2人。拥有世界顶级影像设备东芝Aquilion one Vision 640层微量子电影CT、飞利浦 Ingenia II 3.0T全数字多源磁共振,以及DSA、SPECT、医用双光子直线加速器、钬激光、电子内窥镜、纤支镜、彩超等先进诊疗设备850余台(套)。在滇南地区首家建立核医学科。在系统化、规范化的病理检查、手术、放疗、化疗、介入、中医药及肿瘤生物治疗等方面,均处于滇南地区领先水平。肿瘤、肾内、耳鼻咽喉三个学科跻身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乳腺外科、甲状腺外科等在云南省DRGS权威公示中名列前茅。作为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组织生物样本库分会委员单位,拥有中国保存最完好、规模最大的矿工肺癌标本库。拥有红河州唯一的肿瘤生物治疗中心,在云南省居先、红河州率先开展LAK 、CIK、DC-CIK等治疗。拥有云南省首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红河州唯一肿瘤层流病房,系全国肿瘤热疗示范基地。在云南省最早开展肿瘤MDT(多学科会诊),率先开展“全胸腔镜肺动脉干袖状切除术”等。早期肺癌术后5年生存率达到90%以上;早中期乳腺癌综合治疗5年和10年生存率、鼻咽癌放疗5年和10年生存率等,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已走出数十位全国、全省“抗癌明星”。
    践行总理嘱托,筑梦健康中国。医院充分发挥国际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及其创新团队在红河州肿瘤防治工作中的支持引领作用,相继建成国医大师张震工作室,以及严新民、刘春晓、龚树生、钱浩、黄云超、李文亮、张力元、孙道远、曹现宝、周永春、张宏、余化霖、肖研斌、许汪斌教授专家工作站。按照“学科立院、人才强院、科教兴院、文化建院”的发展思路,牢记“精医、重德、团结、奉献”的院训,励精图治,不忘初心,奋力前行,努力将医院建设成为“立足红河、面向云南、辐射东南亚”的现代化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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