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调整城乡医务人员结构,加强医务人员合理流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23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凡进必考原则。
(三)岗位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四)诚信原则:报考人员需遵守诚信原则,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选聘岗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的选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医药卫生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人员范围。苏仙区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截止到2023年7月24日在苏仙区卫健系统服务未满5年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进行。
2.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地点:苏仙区卫生健康局3楼会议室(305室)(郴州市桔井路33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23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含电子版)。
2.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3年8月3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临床医生、药剂、检验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医生岗位考《中医基础知识》;护士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1室(郴州市桔井路33号)领取准考证。
(四)选岗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岗对象,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增设考核程序,按照《考核量化计分标准》(附件3)计分考核,考核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选岗对象,具体考核事项另行通知。
由选岗对象选择具体选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选岗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选岗情况和考察结果,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聘人选,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及苏仙区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选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选岗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笔试后,对放弃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予以递补2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六、咨询电话
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0735—2884003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区纪委驻苏仙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八、招聘公告中选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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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