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2025年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第三批)公告
根据《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临翔区人民医院及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就业见习基地用人需求,现就2025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招募及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已登记失业或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已登记失业的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3至12个月。
三、见习期间补贴
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月22日;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502。
四、报名材料
一是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且已登记失业或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提供《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就业见习人员告知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是16-24周岁失业青年提供《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登记失业)、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就业见习人员告知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五、见习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六、考试组织安排
本次招募考试仅设置笔试环节(闭卷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入场)。
2.笔试地点:临翔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大会议室(请提前30分钟到场核验身份)。
3.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考场时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笔试内容及说明
1.财务岗位:财务基础知识。
2.其他医疗及辅助岗位:医学类相关基础知识。
3.特别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谨防各类虚假宣传。
(三)考试规则及合格标准
1.开考规则:不设开考比例,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成功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均按规定组织开考。
2.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募工作专班根据考试情况研究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
3.拟招募人员确定规则:
按岗位招募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末位成绩并列,需组织加试一轮笔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首位或中位成绩并列时,按原岗位招募计划数直接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对应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该岗位不予招募。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2)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查询。
七、资格复审与体检
(一)资格复审
1.确定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复审流程:由临翔区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提交相关材料至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最终复审。
3.注意事项:经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体检及后续资格。
(二)体检安排
1.体检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岗位特点增加相关专项检查。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费用及要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取消招募资格。
八、公示与递补
(一)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2)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核实。
(二)递补规则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查实不符合招募条件或自行放弃等情况,将从该岗位已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录取,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完成资格复审及体检。
九、见习手续办理与保障
(一)录用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由临翔区人民医院按规定办理见习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经查实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协议签订
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院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
(三)见习保障
1.见习期限: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根据岗位需求及个人情况合理确定。
2.待遇保障:按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标准足额发放见习补贴,医院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管理: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及见习协议进行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见习。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错过重要节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3.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临沧市临翔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临翔区人民医院刘老师**;临翔区妇幼保健院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