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林市“鬱上英才·创就玉林”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力量,促进“玉生”“玉工”回归,现决定组织开展“鬱上英才·创就玉林”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4日)。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对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计划表(附件1-4)。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4。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4年经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4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及附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除外);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5月23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广西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计划表(附件1-4)。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将所需报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邮箱,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报名。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取一个岗位报考,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改报其他岗位。所有报考资料请打包成1个压缩包,报考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以“姓名+协议工资”命名,报考其他岗位的以“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命名。报考者发送报考资料后,应尽快电话告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4。
报考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的玉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后方能报考。考核时因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或拖延终止聘用合同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6)电子版,请规范填写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的内容,如因报考者填写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做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招聘范围为广西的需提供户口簿扫描件(若生源地为广西,户籍已迁出,可现场说明);
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住培所在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采取网上资格审核方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发送的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收取报考资料齐全次日起两日内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通过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增加面谈测评,测评采取电话联系或视频方式进行,测评分值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
招聘本科和初级职称的岗位,原则要求笔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达比例(具体由各招聘岗位确定)的,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确定。
2.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采取试讲方式,特殊岗位增加专业测试,详见计划表(附件1-4)。面试分值100分(专业测试另计分,分值100分,面试与专业测试按4:6的权重折算面试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
需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或免笔试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审核同意,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
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他岗位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3.直接考核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有具体考核说明的,以附件形式明确。
4.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5.总成绩的确定
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如在附件或计划表有补充说明的,按补充说明,若无说明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和周转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请广大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公告咨询电话:**(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聘岗位相关问题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4,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九、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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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