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观城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返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缓解乡村医生队伍不足问题,提升一体化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保障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根据莘县卫生健康局下发的《《莘县乡村医生返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备相关资质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已依法取得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在本乡镇(街道)村卫生室(站)工作,因超年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二)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其他医疗机构退休的医务人员。
(三)具备(一)、(二)项条件之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乡村医生工作,且有返聘乡村医生工作意愿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返聘:
1、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
2、违反有关规定被中止执业两年或被除名的;
3、每年培训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少于2周的;
4、正在立案审查或被劳教、判刑的;
5、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欠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服务能力较差,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7、原则上一村两(多)室的不在原执业机构返聘,可选择服务人口在800人以上的村庄经属地卫生院和村委会同意后注册返聘。
二、返聘程序
本次返聘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经医院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
2、村委返聘证明
莘县观城镇卫生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