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彭湃纪念医院2025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合同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医院简介/
汕尾市海丰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沿海,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国家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广东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以革命先烈彭湃烈士英名命名的海丰县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公立医院,传承光荣的革命传统,肩负着海丰及周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承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抢救任务,屡创汕尾地区医学史上多个第一,为海丰及汕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建院69年来,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海丰县医共体总医院,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级爱婴医院、汕尾市唯一一家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等,是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广东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并陆续获得“广东省文明医院”“广东省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百佳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开设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51个,2024年门急诊量近70万人次、出院病人近33000人次,手术例数逾16000例。配有128排、64排CT,全汕尾市首台1.5T超导核磁共振,DSA、DR、数字造影胃肠X光机,彩超、腹腔镜、前列腺电灼镜、胃镜、肠镜等一系列先进医疗设备。自从2022年8月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组建成为紧密型医联体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不仅派出知名专家担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均为中山大学教授、博导),还派出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组成高水平的管理和医疗团队对医院进行全面帮扶,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在临床专科能力和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医院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全方位升级,医院各项业务均有较快增长,提高了我院为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服务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了我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新院区建设方面。新院区位于海丰县汕尾大道(原海丽大道)东侧,总建筑面积近22万㎡,包括门诊楼、医技楼、内科楼、外科楼、感染医学楼、科教楼和行政后勤楼。新院区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设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床位数为950张,二期建设完成后总床位数可达1600张,预计2025年年底投入使用。新院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学科建设齐全,设备先进,将是我市规模最大的县级医院,也是粤东地区规模领先的县级医院。
学科专科方面。医院坚持学科专科建设为核心内涵,逐步构建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学科专科格局。2023年重症医学科获批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儿科、肿瘤科、感染科等科室获批为汕尾市临床重点专科。医院设有心血管内科、肾内科(血透室)、消化内科(胃肠镜室)、骨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微创外科、重症医学科、神经重症监护室、肿瘤科等特色专科,还设有国医馆、男科门诊、焦虑抑郁心理专科门诊、眼整形外科、银屑病国家级专病门诊等众多特色门诊专科。
医疗服务方面。医院具有较高水平急诊急救能力的“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及新生儿救治中心,均通过了省级评审,其中胸痛中心成功通过了国家胸痛中心认证。在中山大学孙逸仙医院专家帮扶下,近年来医院积极引入多项先进检查与治疗手段,成功开展70项新技术与高难度手术,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填补了医院乃至汕尾地区的多项技术空白,医疗技术实现创新突破,成果丰硕。急诊科、心血管和神经介入业务量稳居全市前列。
人才科教方面。医院深知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因此不断深化人才制度改革,自主招聘人才,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做好引育结合,推动了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质增效。现有在职人员1200人,其中高级职称162人,中级职称298人。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建成紧密医联体后,柔性引进55名省级专家,开展名医带教、学术交流百余场,选派骨干赴三甲医院进修,打造460人的高中级职称精英团队,更是为医院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2024年3月获省人社厅批准医院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便民就医方面。医院落实医改任务,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便民就医服务。长期组织开展院内义诊和院外巡回医疗活动,广泛普及健康保健知识。全面常态化推行“无假日”诊疗服务,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社会责任方面。医院不仅在日常医疗工作中表现出色,更在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抢救任务中屡建奇功。医院拥有一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近年来,医院在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均表现出了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先后派出多支医疗团队驰援武汉、上海、广州等城市。屡创汕尾地区医学史上的多个第一,为海丰及汕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薪火相传,再创辉煌。彭湃纪念医院将继续秉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继续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为海丰及周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为汕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年龄要求: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工作日后,在2025年度内均可接受报名,采取即来即招或分批次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按序扫描后,发送到彭湃纪念医院接收简历邮箱(ppjnyyrsk@163.com),邮件以压缩包形式按“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编写。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医师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证明)、工作过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及个人简历中所填写信息材料,如科研、论文、获奖证明或聘书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三)资格审查
医院资格审核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才能进入下一轮的考试。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发出考试通知。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按考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1、本次招聘报考临床医师和影像诊断医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本次招聘报考心电图诊断医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知识,采用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到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我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过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于7个工作日内在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招聘待遇
(一)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年度免费体检;
(四)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假;
(五)提供人才周转住房;
(六)属《汕尾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专业目录内,符合如下条件的医师,且与我院签订工作合同5年及以上,可享受相应的医院人才生活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须取得博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75万元、副高职称医师65万元、中级职称医师55万元、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50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2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取得硕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50万元、副高职称医师35万元、中级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25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5万元。
3、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35万元、副高职称医师25万元、中级职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15万元。重点院校(包括“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给予5万元。
取得以上职称资格证满2年的,按以上额度全额发放;未满2年的,各职称层次的生活补贴递减5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不纳入此条款)。
生活补贴资金来源:符合市级、县级人才激励政策的人才,除发放市级、县级人才生活补贴外,差额部分由医院负责发放。
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年度发放生活补贴(第1年30%、第2年20%、第3年20%、第4年15%、第5年15%)。服务期未满5年的,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本公告报名结束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件规定。引进5年内,实行聘期考核管理,医院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年度目标考核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
(三)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和不胜任两项,年度目标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才,开始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年度目标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不计入服务年限,并取消当年度补贴领取资格,当年度已发放补贴需全额退还。如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退回全部生活补贴。
(四)不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五)办理聘用手续后,引进人员如2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执业医师以上或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领取的各项补贴须全额返还。
(六)聘用的人员中,如之前曾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享受生活补贴、免费住房等相关待遇。
(七)引进的人才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离开用人单位。如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5年的,须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后,方可办理辞职或调出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对于在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彭湃纪念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地址:
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红场路18号彭湃纪念医院门急诊综合楼6楼人事科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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