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开展,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铁锋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共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招聘单位均为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品德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其中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龄在45周岁的考生需具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80个月;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3月17日;
4.具备岗位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新录(聘)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考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缩减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所有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铁锋区政府网站http://tfqzf.gov.cn/”,不再另行通知。同时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452-2188821 0452-2188803
监督电话:0452-2188829 0452-2188818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岗、公示和聘用”的招聘方式,同时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1)《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电子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1份;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放宽年龄条件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需提供工资流水及养老保险缴费(社保局开具)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蓝底1寸近期证件照6张;
(6)在职人员需要提供《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7)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龄在45周岁须提供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可累计缴纳满180个月证明材料(龙江人社APP打印或社保局出具明细并加盖公章);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9)符合省政府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需提供退伍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统计名册》及《审批表》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现场报名地址:铁锋区卫健局(铁锋区中东小区11号楼区卫健局400室;报名联系电话**)。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每日8:30—11:30、13:30—16:30)。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在“铁锋区政府网站http://tfqzf.gov.cn/”上通知进入笔试人选。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包括综合素质科目和岗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在考试内容上采取综合出题,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发布同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生选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具体单位),不服从选岗规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及放弃选岗资格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锋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后5年之内仅可在本区内事业单位流动。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拟放弃聘用资格的,需在公示期前提出申请。
三、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铁锋区机构编制管理,享受相同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三)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情况核准空岗后,按照程序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个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报考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
通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局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扎龙镇卫生院 | 医学检验人员 | 1001 | 初级专业技术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检验、检验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实验学、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 | 5年(含试用期) |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具体单位),不服从选岗规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及放弃选岗资格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
医学影像人员 | 1002 | 初级专业技术 | 2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影像学、影像诊断学 |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 5年(含试用期) | ||
临床医生 | 1003 | 初级专业技术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 |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 5年(含试用期) | ||
临床外科医生 | 1004 | 初级专业技术 | 1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外科医师资格证书 | 5年(含试用期) | ||
护士 | 1005 | 初级专业技术 | 5 | 大专学历及以上 | 医药学 | 护理学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5年(含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