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招收简章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成立1986年,是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规模最大的妇幼保健机构。
2012年增挂银川市儿童医院匾。2016年牵头与银川市辖区、吴忠市、石嘴山市和陕西定边、内蒙古等临近的19家妇幼保健院(所)组建成为银川市妇幼保健医疗集团。2020年12月正式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1年4月成功获批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2021年成功获批双胎妊娠规范化管理提升项目试点单位。2022年6月被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确定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基地创建单位。2023年被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确定为国家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同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19年6月阅海分院儿科综合楼全面投入使用,新建妇产科大楼于2020年5月投入使用并成功挂牌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妇儿医院,2023年8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西夏分院正式运营。至此,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形成“一院三区”规模,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连续、方便、廉价的医疗保健服务。
医院床位编制738张,其中总院编制床位389张,阅海分院编制床位349张。设有功能完善、组织健全的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生殖健康部“四大部”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立足银川、面向全区、辐射周边、争创一流”的战略方针,秉承“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办院理念,不断加快专科建设发展。现拥有区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质量控制中心3个。
医院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先后荣获“2018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全国医保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爱婴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总占地面积9.4万平方米。设有总院和阅海分院两个院区,总院区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阅海分院占地5.9万平方米,医院床位编制738张,其中总院编制床位389张,阅海分院编制床位349张。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生殖健康部“四大部”,拥有自治区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质量控制中心3个,为宁夏及周边省市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
医院先后荣列全国妇幼医院“患者、医务人员双满意”第六名,成为宁夏首家通过国家5级电子病历评审的医院、宁夏首家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机构,在首次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进入专科医院50强。
近5年来,医院科研立项课题省部级、市级立项58项,科研经费总计1364.1万元,发表各类期刊文章614余篇,SCI文章15篇。医院每年选派大批技术骨干到国内各大医妇幼专科医院进修,与全国各界医疗专家进行学术交流。
医院现有职工1040名,具有博士研究生3名,在读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127名,具有高级职称152名。荣获自治区政府特贴1人、银川市政府特贴3人;自治区“塞上名医”4人、银川市“凤城名医”8人;自治区313人才1人、自治区拔尖人才7人、自治区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4人,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11人、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5人。年门、急诊量120余万人次,住院2.8万人次,分娩量达9089人次,业务工作量和业务收入均处于我区妇幼同行业前列。
住培政策与质量
(一)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宁卫发〔2023〕51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目前我院已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二)质量保障措施
1.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细则要求,围绕六大核心胜任力要求,按“分年度或分阶段递进”的原则,进行临床实践、理论学习和教学活动等,切实保证住院医师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科室按照儿科专业培训细则要求循序渐进完成轮转并达到培训要求;
2.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为其开通工号,给予相应权限;
3.实施“双导师制”,即导师、指导医师一对一带教;
4.定期进行教学督导,将教学活动纳入医院质量控制考核体系。入科教育、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作为日常考核指标,出科考核纳入重点指标,出科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科室培训。为了提升医院住培教学质量,每季度对各轮转科室进行督导与评分,且将评分结果与科室绩效奖金挂钩。
(三)社会保障
1.对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培训期间(36个月)。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人社厅《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20号)》,医院与招收对象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培训协议》;
2.我院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缴纳比例由其个人承担;
3.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4.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间,自愿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试,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要求,由宁夏医科大学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四)生活补助
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及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我院提供以下补助:
1.社会招收学员给予基础生活补助:工资待遇总额为:5867元/月。其中,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生活费2667元,我院生活补助3200元(值班费另行发放)。生活补助包括基础性奖金:1900元;绩效奖金:1100元;伙食补助200元。
2.单位委派学员生活补助为委派医院发放学员的基本工资,不足部分由我院补齐。
3.科室绩效奖金:根据考核、出勤情况及在轮转科室所顶岗的能力,由科室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4.夜班费:由轮转科室按照医院相应的夜班费标准和学员出勤情况发放。
5.规培期间培训对象获得的荣誉将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奖励。
6.住培生住宿费全免,发放冬、夏工作服各2件、刷手服1件。
(五)管理政策(遵循有奖有罚的原则)
1.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培训期间表现优秀、考核合格者择优留院。
2.培训期间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变更到我院。
3.公派参加市外竞赛、培训,根据我院相关规定给予报销住宿费、往返火车票。
4.延期:延期期间,不再签署培训暨劳动合同,无任何生活补助及相关待遇,产生的培训费用、社会保险及其它待遇由个人承担。
5.退培:培训期间不允许随意退培,退培学员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基地不再发放任何待遇,同时须退回中央、自治区财政及医院已发放的补助,包括缴纳保险及公积金部分等。
招收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收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医学类)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科室管理和安排;
(三)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可以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考生志愿限报1个培训基地1个培训专业;不再接受已参加过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中途无任何原因退培学员。
招生对象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儿科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招生计划
我院儿科专业基地将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9名。
报名方式和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一7月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报名人员需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nxzyy.wsglw.net),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4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二)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1.确认时间:2024年7月03日—7月0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门诊十一楼1110住培管理办公室。
3.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3.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4年)》一式一份;
3.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3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4单位委派的报考者,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工资证明,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4年)》上加盖单位公章;
3.5一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所有复印件统一为A4纸打印。
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与地点
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笔试。7月10日-7月12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面试;下午:14:30-18:00实践技能考核,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门诊十一楼会议室。
3.实践技能考核地点: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招录形式
(一)基地录取
录取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50%,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30%,临床实践技能测试占20%,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住培基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二)录取方式:预录取的学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及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三)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
地点: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五楼办公室
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结业。
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照片,不能是生活照。
2.培训申请人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收、培训条件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培训申请人本人负责。
3.对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5.培训申请人要熟悉招录工作流程,凡涉及政策的问题可向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咨询,涉及考务的问题可向培训基地咨询,涉及报名招录系统的问题向住培管理平台技术咨询。
6.所有招收对象须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随时关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1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退出或出现被基地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住培管理办公室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 **
招生QQ群:952261716,欢迎有意报名者扫码入QQ群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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