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卫健委、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函〔2023〕93号)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现将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需求(见职位信息栏)
彭州市2023年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0名,详细信息见彭州市2023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藏医学等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
招聘对象经由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招聘单位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到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到岗服务后要积极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将提交资料打包并以姓名为文件名。(电子邮箱地址:fbk83703413@163.com,咨询电话:**。)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三)报名材料:
彭州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复审地点:彭州市卫生健康局(彭州市健康大道199号9楼基卫科)。复审需要提交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彭州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录。逾期未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考生志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由市卫健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彭州市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聘用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三、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卫健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岗前培训
按照岗前培训与岗前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岗前培训紧扣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到岗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指导和定期考核。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对象经由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继续担任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收入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及基本医疗收入等组成,与彭州市现有乡村医生同等待遇,具体执行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岗位编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免试乡村医生执业招聘、注册工作公平、公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和免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
七、其他
符合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成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查询网站: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
彭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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