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基本技能、人际交往、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区委政治部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递补壹次。
(八)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区计卫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委政治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委政治部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满5年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谌永长)**(苏绿林)
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