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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公开招聘行政储备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通过宜宾人才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储备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名额10名,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6日10:00
(二)报名程序
1.扫描问卷星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2.将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招聘科室+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624766071@qq.com(扫码报名和邮箱投递简历均操作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因未扫码报名或未邮箱投递简历所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3.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考核、考察、体检等工作,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四、待遇及管理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与派遣机构(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首年扣完五险一金到手月工资4000-6000元,后期根据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具备成长空间薪酬体系。
(四)行政储备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医院相关管理、考核制度,择优转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正式合同制职工。
五、其他
(一)面试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应聘者应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本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四)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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