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财务人员、信息统计人员各1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紧急招聘2名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被原单位开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具体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实施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3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将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验报告、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相关证件”,投递至281801113@qq.com或剑阁县普安镇三江口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
(三)考核
对于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人事科将及时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1.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结合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根据招聘专业从题库随机抽考,主要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
3.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岗位名额的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医院人事科通知为准。
(四)体检
通过的拟录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完成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予录用,所有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拟招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凡提供虚假、或伪造相关材料,档案审查发现违法、违纪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因错填、漏填、乱填个人信息,以及发送资料无法核实等情况造成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录用及公示
拟录用人员提请会议讨论,会议研究决定通过的人员,按规定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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