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业类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报考其他单位及卫生系统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会计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科目》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凡《专业科目》成绩达不到5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报考其他单位及卫生系统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会计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规则依次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六)签约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计划数内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最后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67711413
县卫生局:**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附件:《肥东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1.xls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监察局
2013年8月19日
肥东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序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笔试科目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公共科目 | 专业科目 | |||||||
3 | 县卫生局 | 县城医院 | 专技人员 | 090103 | 1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到3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 | 县人民医院8人,中医院2人,三院2人。 |
4 | 县卫生局 | 县城医院 | 专技人员 | 090104 | 6 | 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到3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 | 医学影像学 | 县人民医院5人,中医院1人。 |
6 | 县卫生局 | 县城医院 | 专技人员 | 090106 | 3 | 麻醉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到3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 | 麻醉学 | 县人民医院2人,中医院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