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助力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哈密市面向全国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引才共有企事业单位43家,引才岗位93个,引才数量202人,其中:事业单位121人,企业8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后)。
二、引才对象
事业单位主要引进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单位主要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8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副高级职称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
7.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5年及以上;
8.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哈密市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事业单位引才程序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企业可参照执行或自主确定。
(一)报名
2024年3月8日起在哈密市政府网、全国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及国内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目录(附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即可通过网上及现场两种形式参与报名,并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2024年4月10日结束。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扫描《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二维码(附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相关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现场报名:哈密市将组建高校引才招聘小组,分赴疆内外省市部分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应聘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具体时间见2024年哈密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现场推介日程安排。(附后)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再次复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名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
1.考核方式
教育系统岗位的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现场答辩20分,试讲80分;卫健系统的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现场答辩40分,实际操作60分;综合岗位的考核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2.考核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核期间,对考核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3.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环节人选。同一岗位的人员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分别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哈密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岗位无合适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人选中调剂。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会同区县有关部门单位、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剂
对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但因岗位引才数量所限而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人才,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空缺岗位的需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调剂。每人只能调剂1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市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的组织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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