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

 11

2025.6.28-2025.7.4

报名中

规培:新生儿围产期医学
提供规培
本科起
招聘要求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文件精神,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委托,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制度试点工作总体安排,中国医师协会对心血管病学、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内科危重症医学、内科老年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普通外科学、外科危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学、儿科麻醉学和口腔颌面外科学共10个试点专科开展2025年招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时间及名额分配

试点专科招收工作于20256月启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5253号)中各省专培招收计划数,及上一年度各省报送的专培招收需求,中国医师协会制订《2025年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名额分配建议》(详见附件1)。

二、招收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主要招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取得合格证书并自愿参加专培的临床医师,专培招收来源见表1。以往未参加过住培但已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根据工作需要、取得单位同意后,可自愿申请参加专培,申报专科应与本人所在的临床工作岗位相符合。试点期间,主要招收外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培训基地本单位的培训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面向社会招收。不得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的违约医学毕业生。开展专培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含培训对象和骨干师资培训),请有需求的省份主动联系东部省份,中国医师协会予以协助对接。

三、招收工作安排

(一)简章上传

各专科基地应于623-24日将招收简章上传至“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t.ccgme-cmda.cn),招收简章中应明确培训对象在培期间待遇及待遇发放标准;

各培训基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627日前依次完成审核及复核。经过省级复核通过的招收简章方能被申请者查阅。

(二)注册报名

拟参加本次招收的申请者应于628-74完成实名注册及报名。登录“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https://www.ccgme-cmda.cn/pole-portal/#/home)点击首页中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栏,并在其中<基地招收简章查询>模块查看各地招收简章,并扫描界面浮窗中报名二维码登录“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操作。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与申请者注册报名同步开展。各专科基地、培训基地须在78日前依次完成初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710日前完成复核。只有通过省级复核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收考核。

(四)招收考核

各培训基地(考点)应于711日前完成招收考核考前准备工作,包括下载理论考核专用软件并完成测试,完成理论考核远程视频监考环境的准备及测试,准备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有关题目等。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须参加专培招收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考核及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理论考核形式为网络计算机在线闭卷考核,时间统一为714日上午9:00-11:00,考核题目由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命制;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14日下午,由各培训基地具体实施。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于714日指导本省培训基地按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招收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开展考核工作。

各专科基地应于715-21日在管理平台完成本专科基地考生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分数录入。

(五)首批录取

首批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722-24日,各专科基地应根据实际招收考核情况在管理系统对申请者择优录取,并由培训基地进行审核,录取结果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生效。首批录取结束后,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五)调剂补录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于725-29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省总招收计划数前提下,在管理系统对本省各培训基地(专科基地)招收名额进行调整分配。

未被首批录取且选择接受调剂的考生可于730-83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全国空余招收名额情况并发起调剂申请。

补录取的审核操作时间为84-8日,各专科基地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管理系统对调剂申请者择优录取,并由培训基地进行审核,补录取结果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生效。补录取结束后,调剂申请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补录取情况。

(六)报到确认

所有被录取人员应于828日前,根据被录取培训基地的要求,及时前往报到。各专科基地或培训基地应于830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培训对象的报到确认。报到确认数据将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作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四、招收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培训基地应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培训协调领导机制,明确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职责、任务,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落实专科基地主任负责制,根据各专科培训内容与标准,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规范实施,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招收管理

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抓好招收到考核的全过程管理。培训基地的招收简章除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和薪酬待遇等基本要素外,还要明确基地的质量保障措施等。逾期2周未报到者,培训基地可不予录取。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者,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专培。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应与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就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待遇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要求与待遇等事宜。培训协议应当在培训对象报到后两周内签订(协议样式见附件3

(三)保障补助经费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对专培工作予以每名培训对象每年3万元的补助,由培训基地参照住培经费用途统筹使用,向来自中西部地区的跨省代培对象、本省域边远欠发达地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的培训对象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适当倾斜。

(四)宣传相关政策

各培训基地应关心爱护培训对象,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做好政策解读,适当进行宣传工作,确保专培制度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试点专科委员会联系人

1.心血管病学:冯敏**

2.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丛鲁红**

3.内科危重症医学:李宏亮**

4.内科老年医学:邓琳子**

5.新生儿围产期医学:宋韵卉**

6.普通外科学:何静**

7.外科危重症医学:李宏亮**

8.神经外科学:胡微微**

9.儿科麻醉学:朱波**

10.口腔颌面外科学:邱天成**

(二)中国医师协会专培部

封旭**李黎01063315283

(三)专培报名平台及管理系统技术咨询

薛立**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附件

中国医师协会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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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导航
  • 单位简介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儿医院)位于道山路18号。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首批爱婴医院。占地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950张。全院核定人员编制1346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职工1583人,其中编内1203人,编外380人,专业技术人员1478人,高级专家226人,其中正高63人,副高163人,有10名高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医院门急诊192.35万人次,出院6.88万人次,分娩2.17万例,手术2.26万例,比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4.93%、21.51%、18.62%、21.91%。根据2012年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公布的全国妇幼保健机构运营与发展状况综合指标排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综合实力名列全国省级妇幼保健院前五强。在2018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系列第5名。



      医院始建于1935年5月福州成立的福建省立福州产育院,1938年抗日战争时期迁到沙县西门,建立临时诊所先后称福建省立高级助产职业学校附属医院、福建省立产院。1945年抗战胜利后回迁福州市乌山路先后改称福建省妇婴保健院、福州市平民产院。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3月成立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从专科性妇幼保健院转为综合性医院,1970年4月从省属下放福州市称福州市第三医院,1973年3月收回归省属改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1979年省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工作队改组为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挂靠省妇幼保健院。1991年3月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并入医院设立保健部。1996年通过卫生部评审成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3年经福建省卫生厅批准增加“福建省妇儿医院”第二称谓。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担负全省妇女儿童保健技术业务指导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教学、科研工作。



      保健部下设4个业务科室和17个二级业务门诊,以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指导,作为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通过妇幼保健项目的实施,加强保健工作,规范产、儿科技术,开展基层妇幼卫生技术指导,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临床部下设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外科等临床科室,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医院计划生育、产科为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开展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高频电波刀宫颈疾病诊治技术、显微输卵管复通术等妇产科诊疗技术,在高危妊娠的监测与处理、妇科复杂手术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医院建立妇科肿瘤实验室,开展妇科肿瘤研究,为妇科肿瘤早期诊断与治疗提供科学依据。产科实行家庭化病房和导乐式分娩,分娩量为全国同级医院之首,新生儿科对危重症抢救成功率在98%以上,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儿科对儿童常见病、疑难病症的诊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辅助科室配备有先进的全自动免疫、生化检测仪、彩超、CT、MRI等设备,为临床科室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九个福建省省级中心挂靠医院开展工作。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福建省新生儿救护中心依托全省建立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护体系,负责全省范围新生儿疾病防治和救护工作;福建省宫颈疾病诊治保健中心开展子宫颈癌的预防及癌前病变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工作,为国家卫生部十年百项PCC项目示范基地。福建省儿童救护中心负责全省儿科诊疗技术培训及全省儿科危重症的救护工作。福建省生殖健康中心于2003年通过国家卫生部专家组评审,成为省内首家获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健康领域的临床、科研、培训工作,1999年1月5日我省首例双胞胎试管婴儿诞生,填补省内生殖医学空白;福建省产前诊断中心于2009年5月通过卫生部专家组评审,开展胎儿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及相应的筛查工作,遗传疾病、优生优育的方面研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福建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于2013年8月正式启动,开展全省儿童保健服务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福建省妇女保健示范中心于2016年12月通过验收,开展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工作,探索我省妇女保健服务模式创新和水平提升。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中心提升全省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规划中,医院负责承建福建省儿童医学中心和福建省生殖医学中心。



     福建省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儿科学分会、围产医学分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生殖医学分会、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妇幼保健专业委员会、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出生缺陷与控制委员会、福建省优生优育与妇幼保健协会儿童早期发展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护理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护理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卫生信息协会信息技术分会挂靠医院开展工作。医院现有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1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专业基地容量和在培数量均为全省第一,住培医师结业考试通过率均高于全省结业考试通过率,外单位委派和面向社会招收数量占比超过50%。截止2019年12月,我院共培养了381名合格的住院医师,在培住院医师196人、专科医师6人。医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医学院校的专业理论教学和见、实习任务,同时承担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进修培养工作。医院设有7个硕士培养点,3个博士培养点,承担国内外研究生的培养和实习任务。近五年我院在科研课题、成果中也不断取得突破,全院共获得院外立项课题156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部级项目65项,厅市级项目79项,其他6项,共获资助经费4142.4万元。获得科技奖21项,其中省部级6项,厅市级15项。



      医院以诚信、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开拓进取,曾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女职工组织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同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创文明单位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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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培:妇产科
    本科起 提供规培

    报名中 报名时间:2025.6.23-2025.7.7
  • 儿科骨干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11.7-2023.11.15
  • 科室负责人(主任):乳腺科、整形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含PICU)、皮肤科、放疗科、核医学科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2.5.31-2022.6.11
  • 规培/住培
  • 1、规培:新生儿围产期医学

  • 2、住培:妇产科

  • 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招收工作的通知
    1、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3、歙县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歙县分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4、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5、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第一临床学院、原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8、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北医院)

    9、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10、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11、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婴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大学附属广州妇女儿童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1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

    16、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17、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18、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中心医院、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

    19、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20、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2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

    2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4、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5、金华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金华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

    26、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产医院)

    27、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8、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29、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30、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华侨医院)

    31、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3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福建省口腔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州市口腔医学院)

    3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3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3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36、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37、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3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立妇幼保健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

    39、天津市口腔医院(南开大学口腔医院)

    40、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4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4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4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4、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45、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肝胆病医院)

    46、北京医院

    47、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妇产医院、广西儿童医院、广西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研究所)

    48、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9、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50、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5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立温州第一医院)

    5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54、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5、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56、河北省人民医院

    57、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东省胃肠肛门医院)

    58、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59、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保定市临床医学院)

    60、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6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大学附属妇产医院)

    62、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大学儿童医院)

    63、安徽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省儿童医院、安徽省儿科医学研究所)

    64、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西安交大附属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65、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66、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五临床学院)

    67、甘肃省人民医院

    68、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9、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7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7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72、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第五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河北省儿科研究所)

    7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74、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5、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76、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7、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院、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

    78、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9、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80、北京协和医院

    81、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湖北省口腔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8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83、河南省人民医院

    8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85、深圳市人民医院(暨南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6、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天津市脑系科中心医院)

    8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大学人民医院)

    88、中日友好医院

    89、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宁波市红十字医院)

    90、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91、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三医院)

    92、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市心脏中心)

    9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94、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95、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甘肃省儿童医学中心、甘肃省妇产科医院)

    96、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9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协和医院)

    98、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

    99、河南省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郑州医院)

    100、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101、青海省人民医院

    102、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妇幼保健院)

    103、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10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106、天津市人民医院(南开大学人民医院)

    107、西安市儿童医院(陕西省儿童医学中心、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西安儿童医院)

    108、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9、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口腔医院)

    110、绍兴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绍兴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11、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院)

    11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113、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114、济南市儿童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

    115、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116、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

    117、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18、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119、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120、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

    12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122、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123、安徽省立医院(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心脑血管医院、安徽省脑科医院、安徽省肿瘤医院)

    124、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辽宁省口腔医院)

    125、浙江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浙江医院)

    126、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127、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128、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9、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130、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31、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安徽医院)

    132、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共13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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