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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推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加快配齐机关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以下简称“海南省疾控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副处长1名;
(二)四级调研员1名;
(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3名。
二、选调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选调对象
已在海南省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海南省公务员调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严守纪律和规矩,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各阶段均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报考副处级职位的,须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四级调研员职位的,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6月。任现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者任职试用期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务。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官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具体选调职位、选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海南省疾控局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4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通过海南省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683)。
报名咨询电话:**、**。
3.报名资料:(1)报名表(请从网站下载,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并盖章);(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5)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6)近三年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7)本人认为可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资料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扫描件为PDF格式,报名表和近三年工作总结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省疾控局综合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后续考试安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短信方式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疾控工作专业知识经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官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将对入围面试人选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前,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个性特征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职位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省疾控局统一组织。未按要求及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省疾控局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且在考察人选范围内的,一并进入考察。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六)公示、任职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选调,按原任职务职级任职,拟选调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本公告由海南省疾控局负责解释。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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