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名额共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附件《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或未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岗位表》中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均截至到本次公招报名开始首日(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人员;
4.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网址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00至2024年8月5日16:00止。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查阅本公告和《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和《岗位表》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恩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照片审查。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0:00至2024年8月6日1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8月9日16:00前,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疾控中心大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4年8月1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8月21日0:00至2024年8月24日9:00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专业科目面试(以下简称面试)。笔试和面试均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书面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卫健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3.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面试
1.面试:专业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手续: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符者,将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取消考生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程序进入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审查要求相同。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705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需选择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已参加该岗位所有应考试环节取得有效成绩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恩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
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妥善保管《报考信息表》《准考证》,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本次招聘工作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
十三、本公招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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