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决定面向毕业生(含非京生源)、社会人员开展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概况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涉及20家事业单位的38个岗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7、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2012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人员;
2、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所修全部课程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能在正常毕业时取得相应学位,并符合2013年北京市关于外地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从业资质或职称证书、人才中介机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人事行政关系进京,需提供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专业考试结束十日后,专业考试成绩将通过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www.hdwsj.gov.cn)对外公布。
(三)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面试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十日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www.hdwsj.gov.cn)对外公布。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考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www.hdwsj.gov.cn)对外公布,公示期为七天。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海淀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 ||||||||||
单位名称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人员类别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青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001 | 中医医师 | 1 | 专业技术 | 中医学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无 | 限社会人员 | 周鑫62881708 | 海淀区厢红旗东2号 |
20002 | 药师 | 1 | 专业技术 | 药学类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无 | 限社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