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新疆籍失业青年(需进行失业登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五)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见职位信息栏)
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学历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见习期:3-12个月。
五、工资待遇
见习期内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待遇: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人社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贴,并给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期间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将材料提交至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楼人事科(喀什市时代大道210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套“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有二维码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护士、助产岗位需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七、考核
护士、助产岗位通过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
办公室干事、医务科医生、总务科干事、财务科干事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布为准。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喀什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喀什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录用
正式录用后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3-12个月,见习期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解除见习协议。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