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

 90

2024.6.16-2024.6.19

已结束

重症医学科医师、心胸外科医师、心理医师、专业技术岗
全职,社招,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包头市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包头市2024市直及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共613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25人,旗县区及以下388人。其中,开展边境旗县(达茂旗)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固阳县)招聘工作,共面向社会招聘118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2024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和“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可参照项目人员报考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11日至20247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4.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5.“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4616之前在我市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部分招聘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对于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岗位,在自愿应聘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

(四)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服务地所在旗县区的岗位,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五)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616日(不含)之前。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八)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登录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初审、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6169:00619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6169:0061919:00,交费时间:20246169:0061924:00

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网站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6211500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

(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使用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应聘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工作简历中还须填写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时间。

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2023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在工作简历中填写档案存放地(单位、部门)。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笔试答题语种,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人员不须选择。

7.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8.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通过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报名费20元,每科考试费50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后退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受理时间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通知。

9.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0.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于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以及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的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开考比例的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11.《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合并为一份试卷合订本,满分总计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在《岗位表》中予以明确标注。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拟于6月底开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及“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1.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5: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公布。

3.资格复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的1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复审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必要材料的,复审不通过并应说明理由,允许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继续补充材料。

4.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资格复审系统提交本人相关材料。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面试

1.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部分特殊专业的岗位,可采取职业技能操作测试方式进行,其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线上面试与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正值毕业季,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减少考生考试成本、节约应试时间,“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属性岗位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另行通知,拟于7月下旬开展。

3.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由考官组评定后统一公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5.总成绩计算。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参加职业技能操作测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职业技能操作测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差额考察,择优聘用。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后产生的缺额,在《备案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备案花名册》备案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拟聘用人员提前上岗。

6.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七)“1+1”补充招聘

对于首轮招聘中无人报考或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计划开展“1+1”补充招聘,允许应聘人员使用本次笔试成绩重新选择岗位报名、直接面试。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相关通知。

四、其他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包头市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岗位)0472-561930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0472-5221932

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2-6169995

报名网址: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

包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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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保健于一体的自治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于1951年在河北省建院,时为一所抗美援朝部队医院,后迁驻包头市更名为华建医院。1985年,根据改革形势发展需要,医院划归包头医学院,改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993年划归内蒙古电管局,改称内蒙古电力中心医院。2005年回归包头医学院,成为包头医学院直属附院。2017年成为包头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2020年挂牌包头医学院全科医学院。
    一、基本情况
    医院占地面积4.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10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

    二、人力资源

    医院在职职工119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60人。核定编制人员532人,正式在编人员498人,临聘701人。正高级职称122人,副高级职称212人。博士15人,在读在职博士25人,硕士222人,本科学历744人,本科及以上占81.8%。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3人、中国医院协会优秀院长1人、白求恩式好医生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2个、草原英才个人6人、自治区草原健康卫士1人、自治区“最美科技工作者”1人、自治区“321”工程人才22人、自治区医师协会内蒙古优秀医师奖1人、自治区名中医1人、包头市名中医1人、包头市名医3名、后备名医人才5名,包头市“5512”领军人才3名、包头市鹿城英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个、包头市鹿城英才11名、包头市人民好医生4名、包头市药学会理事长1名。

    三、学科建设

    医院有专业技术科室40余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2个(消化内科、急诊医学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1个(针灸推拿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1个(心血管内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控制中心2个(消化内科、急诊医学科)、内蒙古自治区级研究所2个(消化病研究所、高血压研究所);包头市临床医学领先学科3个(消化内科学、急诊急救医学、皮肤与性病学)、重点学科3个(呼吸内科学、眼科学、肾脏内科学)。包头市中医特色优势领先学科1个(针灸推拿科),包头市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2个(小儿推拿科、脾胃科),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6个。呼吸与危重症学科(PCCM)规范化建设通过国家评审;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通过国家认证;高血压研究所通过中国高血压中心认证;病理科通过国家质控中心质量认证;获得首批全国干眼区域中心认证。设有一批涵盖消化、针灸、皮肤、心内、呼吸、介入、泌尿等领域的院士、博士工作站;与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头颈外科、眼科,北京协和医院妇科、泌尿外科,北京301医院消化科、普外科、肿瘤内科,北大医院呼吸科,北医三院介入科,上海长海医院肝胆外科,厦门心血管病医院心血管内科等国内名院名医开展紧密、长期、稳定的合作。

    现为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包头基地、一带一路“友谊”消化内镜直通车万里行内蒙古总站、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内蒙唯一内镜培训基地)、中国首批消化内镜中心认证示范单位、首批中国医师协会内镜保胆培训基地、消化疾病防治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为中国急诊专科医联体、内蒙古自治区急诊专科医联体常务理事单位。为国家针灸临床研究中心合作基地、全国针灸区域诊疗联盟单位、全国首批、自治区首家通过国家认监委授权认证的小儿推拿服务机构、中国小儿推拿标准化建设与认证委员会(HQCC)副主任委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小儿推拿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学会晕厥分会晕厥单元、全国皮肤性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全国糖尿病健康教育管理示范单位、国家老年糖尿病足联盟成员单位、中国静脉介入联盟理事单位、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联盟成员单位、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专科医联体合作单位。

    四、医疗服务

    现代化新内科病房楼设施设备条件处于自治区前列。设有3000平方米的消化内镜中心、2500平方米的急救中心、800平方米的病理中心、1400平方米的血液透析室、800平米的病理中心、454平米的静脉配液中心、328平方米新生儿重症监护(NICU)。自动贴签机及智能分拣机为自治区首家,检验科罗氏前后处理设备、流水线拍摄检测样本功能均处于自治区领先。以坚实的硬件配置保障患者就医安全、便捷、舒适,提升患者就医幸福感。

    改善医疗服务成果显著。提供全院无线网络覆盖,开通健康码就诊服务;预约挂号方式多样便捷,包括微信、智慧门诊自助机、微医APP等;门诊设有移动充电宝、口罩自助机、自助取袋机;药房设有自动摆药系统、自助取袋机,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设立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快递公司进驻医院,提供病历、检查报告、药品等邮寄服务;提供陪护、取送标本、药品、血液制品、病历复印等服务;引进包头市首家共享轮椅;安装直饮水,保证患者健康饮水。

    五、教学工作

    自1972年起,成为包头医学院实习基地,开始承担教学任务;1985年划归到包头医学院;1986年开始承担临床理论授课任务;1997年在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被评为合格;2002年开始承担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任务;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授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2015年获批自治区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协同基地;2017年成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0年挂牌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全科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并顺利完成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设立教学部开展专项管理工作,教学部下设教学管理科、研究生管理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科、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学生管理科、团总支、学生党支部。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及各部门工作职责。近五年,在教师培训、外出进修、教师评优、教研室主任、秘书补助、代课教师交通补助、购置教学设备购置、建设技能中心、示教室、图书馆、教学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学生宿舍、学生餐厅、学生用餐补贴等方面共投入经费2676.58万元。

    目前有临床医学专业教师320名,其中博士、硕士122名,占比38%,副高及以上职称153名,占比47.8%。承担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学、护理学等17个本科专业的28门课程的授课任务,8个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近几年,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华北分区赛一等奖、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护理技能大赛“团队一等奖”、全国首届中医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全国三等奖、全国首届中医少儿推拿技能大赛专业组一等奖、保健组二等奖、专业组三等奖、全国护理院校临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全国二等奖、内蒙古第二届护理行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内科护理组一等奖、外科护理组二等奖、儿科护理组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三等奖。

    六、科技工作

    医院坚持科技创新,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2016年-2020年)积极申报科研587项,立项167项,其中国自然2项、内自然25项、自治区创新引导资金项目1项、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15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1项、自治区卫生计生科研项目6项、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1项、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应用技术研发项目2项,自治区第三批名老蒙中医药专家经验继承项目补助资金2项、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治重点科研项目1项、包头市卫生基金项目23项、包头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7项、包头市科技推广项目7项、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76项。获得内蒙古医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包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发表论文471篇,其中SC127篇、核心期刊56篇。

    七、党建工作

    医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定医院章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认真执行。依托大党建工作格局,以党建引领融合共建为主线,发挥医院党建在服务创新发展中的独特优势。以“融合共建行动”为突破口,找准“党建引领服务”结合点,将“主题党日”作为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团结凝聚、联系服务、促进发展的主阵地,通过“党建+N”模式,着力构建党建新格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八、现代医院管理

    近年来,医院进一步落实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规范内部管理,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医院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更加完备。医院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际SOS救援中心合作医院”等,并荣获国家卫健委2020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中国医院协会“第四届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医院”、“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包头市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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