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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医院2024年第二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内卫科教字〔2024〕261号)文件精神,巴彦淖尔市医院定于2024年8月14日开始进行第二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招录的学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培训期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名条件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第一批次已报名人员,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按照第二批次招生基地名单及招生计划,根据个人意愿填报1个志愿基地和专业,同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完成提交后须及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状态即网上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基地应填报为“巴彦淖尔市医院”,非“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医院”或其他。
四、网上报名安排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
8月14日—8月17日(8月17日18:00关网);
(二)招录考核
(三)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26日公布补录名单。
五、有关事宜
1.网报期间,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2.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其中紧缺专业不设招收比例。
3.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通过我院现场审核后,即具备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资格。
4.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安排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医视界考试系统)。
5.公示结束后,新招录的培训学员于9月1日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向基层倾斜。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2.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取。
3.向紧缺专业倾斜。全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
七、相关要求
(一)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培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学员待遇保障
(一)培训基地层面绩效
1、单位人:基础绩效2580元/月;取得执业医师证并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注册或转注册,绩效上浮300元/月。综合,单位人培训基地层面绩效区间2580—2880元/月(经费来源于国家专项和自治区配套专项)。
2、社会人:基础绩效2580元/月,取得执业医师证并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注册或转注册,绩效上浮300元/月。社会人住院医师在以上待遇外,工作满一年后增加基本工资1560元/月,基地按标准办理五险等(经费来源于培训基地)。
(二)专业基地层面绩效
科室绩效根据个人岗位胜任力而异,管床绩效、夜班费、值班费等合计300-4500元/月不等(经费来源于培训基地)。
(三)培训基地为学员提供住宿补助2500元/年;新入学员免费进行入学体检。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年度评优受表彰、受到其他表彰表扬(感谢信、锦旗)等均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五)培训基地在招聘方面向属地培养的社会人倾斜,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取得住培结业证书的社会人,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九、其他事宜
(一)申请报名者本人应及时进行网上填报,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在招录期间及时关注网站(内蒙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公布的面试、笔试、录取、报到等相关通知。如有培训政策、培训招录等相关问题可向培训基地和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和培训基地咨询,网络报名相关问题可向招录网站咨询相关问题。
1、巴彦淖尔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贾老师、张老师(识别二维码进群)
2、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二)申请培训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报名及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及报到后自行退出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所有学员严格按另行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
十、国家、自治区住培相关政策
(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明确指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http://wjw.nmg.gov.cn/zyysgfhpx/tzgg/202212/t20221212_2187062.html)
(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3﹞182号)中强调:2024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wjzt/202304/t20230428_2304835.html?bsh_bid=**)
(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wjzt/202304/t20230428_2304835.html?bsh_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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