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5年广州专场医疗引才公告
根据《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榕政办规〔2024〕23号)“简化优秀人才招聘流程。建立引进名校毕业生‘快速通道’,通过‘榕博会’‘好年华聚福州’等平台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供需见面等方式,引进博士、医学类‘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限制,由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直接考核确定”等相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等市属医院,因工作需要将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福州市2025年广州专场医疗引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
(六)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七)博士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式
经福州市卫健委官网(http://www.fuzhou.gov.cn/zgfzzt/
swjw/fzwj/)预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在市卫健委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在广州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通过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待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市卫健委官网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招聘单位网站。
六、报名办法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符合岗位条件的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络报名
广州专场报名考生于2025年11月23日20:00前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二)宣讲对接会现场报名
2025年11月25日中山大学宣讲会现场报名(时间:09:30-12:00)。
(三)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需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025年11月25日中山大学宣讲会现场审核(时间:11:00-15:00)。
七、考试
本次考试免笔试,考试方式采取面谈考核。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地点:广州中山大学
(一)面谈考核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设置为70分,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取平均分(除以五),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参加面谈考核人员及考核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进入面谈考核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的,应在面谈考核前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确认并报备。
(三)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评委现场出一道题加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八、签定就业协议
通过面谈考核的应聘考生与用人单位现场签定就业协议,因故自行放弃签定就业协议资格的,按面谈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察
用人单位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聘用
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项
(一)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报考者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指导,市卫健委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市卫健委纪检监督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