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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名首日以前未与用人单位存续人事或劳动关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须为西藏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即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藏族、回族、怒族、傈僳族、纳西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父母至少一方在职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居民的,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随父母至少一方为农牧民的,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县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西藏英烈子女(不限户籍、民族)。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负责。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1日(工作日,9:30-12:30,15: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5室)。
(二)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2023年毕业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核。
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依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具体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确认。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笔试定于1月13日上午10:00-12:00举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由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
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定于202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7日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等级 | 聘用人数 | 考生类别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大专) | 专业要求(本科) | 专业要求(研究生) | 是否需要工作经历 | 是否实行执业准入管理 |
公卫医生 | 主要负责公卫科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以上 | 1 | 应届毕业生 | 大专以上 | 不限 | 预防医学(C100501),公共卫生(C100505) | 预防医学(B100701),妇幼保健医学(B100703)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