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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院内聘用人员公告
为加快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公开招聘16人。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2023年院内招聘16人,其中:护理10人,助产2人,影像技师2人,收费员2人(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对象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近三年来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项准则”等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下列报名资料前往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7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1.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符合所报岗位条件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四)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审核提交报名资料真实性,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和公示
结合面试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招聘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专业书籍及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随时联系到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人才引进涉及到的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四)实行诚信考试。选招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
(五)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接受新区卫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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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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