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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招聘公告
为加强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0名,在第一轮招聘会中已招聘17人,分别为县人民医院6人、县中医医院9人、县妇幼保健院1人、县恩乐镇卫生院1人,余3个岗位,现结合岗位计划空缺实际,进行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招聘,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镇沅县中医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镇沅院区)招聘3人(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3.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4)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4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均不得参加应聘,但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4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3月20日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2:00;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
报名提供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及《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
2.2024年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聘书、荣誉证书、经历业绩等其他材料。
因受特殊原因影响,现场报名的时间若有调整将提前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学业成绩、个人特长、奖惩情况、经历业绩等因素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通过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
待定。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到考生候考室。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附件6《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面试有关事宜》。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并当场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按程序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环节。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镇沅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用人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镇沅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二)此次招聘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事业人才专项”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镇沅县卫生健康局李老师**
镇沅县中医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镇沅院区)李老师**
(二)查询网站
镇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镇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7.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聘和到普洱市镇沅县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一、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5: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
附件6:2024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面试有关事宜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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