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应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央编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市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开展2024年度我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应城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单位范围
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
二、基本原则和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专项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应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应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考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4日。
(2)地点:应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01室)。
(3)领取准考证:2024年4月25日到应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01室),凭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填写《2024年应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1)大学生乡村医生定向委培协议书;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2024年应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粘贴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
(5)提供相应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则无需提供。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共1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30。
2.地点:应城市开发区学校(城南大道30号),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4.评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生最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读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后离场。
5.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其他事项:(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7:30准时到达应城市开发区学校考点。上午8:2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2)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考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关闭,连同随身物品一并上交工作人员寄存,面试结束后领回,凡将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带入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成绩。(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5)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时间,以免延误当日的进场时间,影响自己的面试。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结合实际需要拟定考察方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五)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che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六)结果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及上编手续。
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市卫健局**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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