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娄底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7年1月,是直属娄底市卫生健康委主管,承担着全市无偿献血采集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应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
现有干部职工91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人,高级职称11人,本科以上学历56人。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卫科、信息科、社会服务科、工会办、绩效考核办、质管科、采血科、献血办、检验科、成分科、供血科等14个科室。现址占地15亩,总建筑面积5762平方米,实现了献血网点遍及各县市区,单位固定总资产超过3000万元。
自建站以来,血站秉承“让献血者舒心,让用血者放心”的宗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和无偿献血者的热心参与下,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无一起因血液检测不合格而引起的临床输血纠纷,无一例经采供血途径传播疾病发生,实现临床用血“零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我市连续十届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血站先后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等100余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娄底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站人才需求实际情况,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详见《娄底市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5)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未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的人员;
(6)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公告将在娄底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娄底市中心血站人事科(办公楼五楼508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填写《娄底市中心血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2.现在本市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报考岗位对应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
1、时间:见面试公告
2、地点:见面试公告
3、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内确定面试对象。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进行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确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受检人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果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娄底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娄底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及站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市人社局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血站相关管理办法发放。
咨询电话:**(站人事科)
监督电话:**(站纪检)
娄底市中心血站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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