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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1月招聘非在编工勤人员公告
经院党委会、办公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1月招聘非在编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粘贴本人近照)(见附件2),连同上述报名所需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或jpg格式图片)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应聘邮箱973675974@qq.com(邮件标题:XX岗位工作人员+姓名)。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报考人员需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cq9yuan.com/。如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同时要遵守面试的时限要求,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咨询电话为:**。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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