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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医共体总医院花甲分院关于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单位工作业务需要,根据《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的通知》(便签〔2024〕-10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招聘岗位一览表(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不良违纪违法、诚信记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3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地点:富宁县医共体总医院花甲分院四楼办公室;
4.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5.联系方式:院办公室:**、陈副院长**,QQ邮箱:912723001@qq.com。
四、体检要求
拟聘用人员,到我院检验科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聘用。
五、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试用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间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考核合格可提前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结构
1.参照《富宁县医共体总医院花甲分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被录用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与我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以上,可享受省级财政按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被录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以上,可享受省级财政按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社会保险金。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给予缴纳。
富宁县医共体总医院花甲分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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