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娄底经开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医学人文积淀深厚,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综合医院,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宁光院士团队定点研究单位、中国创面修复专科建设培育单位、中国烧伤创疡娄底科技医疗中心、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肩肘运动医学娄底规范化培训基地、娄底市创面伤口修复中心、娄底市青少年骨病防治诊疗中心、建有全市首家国家级胸痛中心、娄底市远程心电会诊中心。
医院现有职工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160余人、中级职称340余人、本科及研究生以上学历500余人。医院技术力量雄厚,现有骨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康复理疗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6个省临床重点建设专科,神经内科等9个市级重点专科。是娄底市医学会烧伤整形外科、创面伤口修复、手足显微外科、物理医学与康复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和质控中心。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与引进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详见《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含)。
6、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引进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博士研究生可通过“绿色通道”,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考试请密切关注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及公众号。
五、引进程序
(一)报考方式
报考采取“网络报考”或“现场报考”的形式进行。本次报考不收取报考费,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网络报考
报考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报考人员将报考信息、材料的填报上传到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邮箱ldsdyrmyy001@sina.com。
2、现场报考
现场报考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报考地点: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内科楼311),联系人:童松秋。
参加现场报考提交纸质资料齐全并已审核原件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核环节可不重复提交资料。
3、报考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附表1)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考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证件照要求: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文件小于50KB;图片资料要求:2M以内的jpg或png格式):
(1)《娄底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考登记表》(附表2)扫描件(手写签名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
(5)职称资格证书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6)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才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附件以及网络报考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确认以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考系统修改。报考人员对引进条件要求不清楚、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请与医院人事科联系。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七、人才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娄发〔2022〕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
八、监督部门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院纪委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对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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