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

 17

2025.7.15-2025.7.21

报名中

住培:口腔全科
提供规培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0

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骨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见职位信息栏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公布的《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二、招收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收。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口腔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仅限填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20241231日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仅限报名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业只招收2025年毕业的毕业生。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2025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收程序

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首次报名和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7158时至72124时,登陆“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收计划完成首次报名。

首次报名未被录取者需参加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8138-81415时按照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首次报名。中医专业不参加二次补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16-722日。

2.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16-722日。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23-725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4.自主培训人员在个人报名完成后,直接按报名时间先后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725日前将完成自主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请所有报名者及时登录招收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待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三)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可以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考核时,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保证考核效果。培训基地提前告知报名者网络远程考核要求,加强考前测试和考中在线监考,遇到网络、系统故障等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报名者按培训基地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软硬件设备等。

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47号)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

认定临床实践经历时,需认真核实其培训医院资质,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培训基地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首次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728-82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3-86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87-88

2.二次补报(首次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中医专业不参加)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15-816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15-816

3.调剂

市卫生健康委于818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和同意调剂至全科的自主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5级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

(五)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网上复核,审核时间:911-12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被培训基地录取后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99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1112条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6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新招收住院医师原则上从2025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就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动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委托培训人员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未能被培训基地录取或服从调剂后毁约的,视为就业单位未按要求送出培训。

(三)培训基地要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制作本单位招收简章向社会进行宣传。培训基地要按计划完成招收,提高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招收比例,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力度,未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未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未完成急需紧缺专业招收计划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限制下年度招收、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招收工作,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所报专业一致,并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确定其培训年限,并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确定的培训年限为依据,合理制定并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完成调剂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调剂人员。

(四)报名者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要实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及时接收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录取通知。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至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报名者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的,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被培训基地录取进入基地时,须签订《自主培训人员承诺书》,承诺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旦发现同时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将予以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主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在京内就业的,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后可以变更为委托培训人员继续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在京外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办理退出北京市培训相关手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予以终止培训处理,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试点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22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住院药师自愿参加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请报名者咨询相关培训基地。

(六)军队人员按照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执行,不参加此次招收。

(七)公共卫生专业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1.西医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83366905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6318681955532627

2.中医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6401091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https://bjzyy.wsglw.net

各基地招生简章

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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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导航
  • 单位简介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简称“北大口腔”,始建于1941年。前身是国立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齿科诊疗室。新中国成立后,在系主任毛燮均教授的大力呼吁下,传统的牙医学教育革新为现代的口腔医学教育,并于1950年率先获得卫生部、教育部的批准,北京大学医学院牙医学系也随即更名为口腔医学系,之后其他院校相继效仿,使口腔医学在国内医学界的地位获得了极大提升并不断发展壮大。伴随着八十年的发展历程,如今的北大口腔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全面发展的大型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口腔医学研究所。
    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委管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医院始终贯彻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秉承“厚德尚学精医济世”的院训精神,以培养卓越口腔医学人才、护佑人民群众口腔健康、服务国家口腔医学事业发展为己任,在医疗技术与服务提升、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层院校帮扶与国际国内合作、党建引领与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国家队”的示范作用。
    医院作为“国家口腔医学中心”,现有诊疗椅位678台,开放病床173张,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8个,下设分支医疗机构5个,在岗教职员工2800余人。目前,医院年门急诊服务患者超179万人次、年收治住院患者近8000人,口腔专科医疗服务规模世界领先。医院拥有口腔专科首批全部8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黏膜病科、口腔种植科;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国家口腔医学专业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心;是全国唯一入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口腔专科医院;是2008奥运会及残奥会,2022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定点医院。近年来,医院不断创新诊疗技术和服务质量,致力于推进推广以患者安全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服务模式,在全国口腔医疗机构中率先通过电子病历五级认证、互联互通四级甲等认证、ISO15189临床实验室国际认证。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口腔医院前茅。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排行榜”自2010年发榜以来,一直荣列口腔专科第一名(已连续14年)。
    作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之一,北大口腔的学科建设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人才辈出。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不断引领着中国口腔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1984年培养出我国第一位医学博士,1988年培养出我国第一批临床技能型医学博士,2012年培养出我国第一位口腔医学双博士,开创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贯通式培养体系。
    目前,北大口腔拥有10个口腔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点、9个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教研室(组)和基地30个,在岗博士生导师81人、硕士生导师84人和一大批学术造诣高、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和讲座教授、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协青年托举人才,以及其他省部级人才三十余名。多年来,北大口腔一直吸纳着来自五湖四海最优秀的学生,以“崇尚创新、引领未来、扎根祖国、面向国际”为育人目标培育新时代的卓越口腔医学人才。在培养的历届毕业生中,他们心系国家、胸怀四海,积极参与各地建设,始终为国家、为基层的口腔医学事业发展贡献着北大医学人的磅礴力量。他们当中已有两院院士、美国国家医学科学院院士3名,国家一级学会会长/副会长13名。
    北大口腔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口腔医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单位,全国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临床教学示范培训中心、十门国家级课程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等荣誉;入选首批和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国家首批口腔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7个专业基地);是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中国医师人文医学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医院拥有多个国家级平台或基地: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口腔生物材料和数字诊疗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口腔医学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口腔医学专业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心、国家(口腔)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临床教学示范培训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7个专业基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口腔类别)、国家科普教育基地、中国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创新单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口腔)、国家级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还拥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口腔数字化医疗技术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国家药监局口腔材料重点实验室、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北京市研究型病房、北京市科普基地等多个省部级科技研发平台。为国家口腔医学领域法规、公共卫生政策、标准与诊疗规范的制定,考试与人才培养、质控、材料器械研发等提供了智库支撑。
    医院多年来作为智库核心助力国家口腔公共卫生政策的制订和推广。1981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批准为“预防牙医学科研与培训合作中心”。主持了前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第四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由中华口腔医学会主持,北大口腔专家作为主力参与全过程;在健康口腔行动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都提供了智库支持;并通过学科联合体、远程医疗、教学培训,多渠道开展健康扶贫,支持区域和基层口腔健康事业发展;依托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科普基地,打造多媒介科普传播矩阵,提升全民口腔健康素养。
    北大口腔作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国家口腔医学专业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心(简称“国家口腔医疗质控中心”)、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中国医院协会口腔医院分会、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口腔医学专委会等全国性口腔行业组织的支撑单位和会长/理事长/主任委员单位,始终致力于我国口腔医学学科发展、医师队伍培养和成长、全民口腔健康水平提升,并通过对口帮扶、建立联盟等形式,辐射带动全国口腔医学院校发展。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牵头一系列业内管理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为国家相关政策、规划的制订提供专家意见。作为定点医院,在北京2008奥运会、2022冬奥会中为运动员提供优质口腔健康服务。
    北大口腔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勇担使命,响应援疆援藏、京津冀协同发展、京蒙对口支援等号召,依托学科优势,与数十家院校签订对口帮扶协议、远程医疗协议,成立北京市口腔专科医联体40余家。
    作为国内口腔医学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与海外40余所口腔医学院校签署了学术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先后建立4个国际专科医师、国际学者培训基地:世界卫生组织预防牙医学科研与培训合作中心(WHOCC)、国际口腔颌面外科医师协会肿瘤与修复重建培训中心(IAOMS)、国际内固定学会颅颌面分会培训中心(AOCMF)、国际口腔种植学会国际学者培训中心(ITIScholarshipCenter-Beijing),为25个国家和地区培训52名高质人才;9人任职国际口腔医学领域重要学术组织领导和委员,17人受聘海外院校客座教授,32位专家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任领导/委员;28人在国际知名期刊任正/副主编、编委。每年接待大量外宾,多次举办大型国际和地区性学术会议,已成为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八十年来,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以“厚德尚学、精医济世”的院训精神作为核心文化理念,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医院文化,并激励着一代代北大口腔人为了早日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口腔医学院”的目标而不断开拓进取、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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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培:口腔颌面外科学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6.28-2025.7.4
  • 2025年拟接收编制外人员信息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5
  • 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医学影像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正畸科、综合治疗科、儿童口腔科、牙体牙髓科、急诊科、特诊科、口腔种植科、门诊部、麻醉科、病理科、综合科、中心实验室、材料研究室、药剂科、口腔医学数字化中心、财务处、医务处、医学装备处、临床营养科、信息中心、后勤处、病案管理科、餐饮中心、医师岗、洁治员、技术岗、工人岗、护理岗、护工岗、美容医师、麻醉医师、助理医师、挂收岗
    高中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1.28-2024.12.31
  • 规培/住培
  • 1、住培:口腔全科

  • 2、规培:口腔颌面外科学

  • 3、住培:口腔全科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首都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北京市口腔医学研究所、北京市牙病防治所)

    3、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国家癌症中心)

    6、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院、首都医科大学肿瘤医学院、北京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

    8、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0、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1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12、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13、北京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15、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

    16、北京协和医院

    17、中日友好医院

    18、首都儿科研究所(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19、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潞河临床医学院)

    21、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市儿科研究所)

    2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24、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功能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老年保健及疾病防治中心)

    2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

    2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8、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2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30、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

    3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3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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