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进校园】齐齐哈尔市2024年“名校优生”春季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市委书记进校园”工作部署,实施“齐聚英才”引才行动,组织开展2024年“名校优生”春季选聘工作,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495名,其中市直局属事业单位92名,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403名,有关岗位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2024年“名校优生”春季选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报名县(市)区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连续一年担任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及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报名教师岗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可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学校出具毕业时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但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与报名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3月30日9时至4月23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http://www.qqhercw.gov.cn)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可在2024年3月30日9时至4月26日17时访问“齐齐哈尔人才网”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限在报名期间重新完成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择优比选
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情况。
具体时间、地点以各用人单位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面谈
根据择优比选结果,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选。重点考察人选综合能力素质。
具体时间、地点由市人才办在“齐齐哈尔人才网”“齐聚英才”公众号公告。
(五)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1:2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才办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取情形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凡被选聘为我市“名校优生”的,安排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详情咨询可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联系(附件3)。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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