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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医院全景
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由深圳对口全额帮扶河源市建设的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及重点民生项目,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暨南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致力于建设成集医、教、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区域医疗中心,为河源及周边地区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按照国家三甲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已初步建立起一支高起点、高标准的人才队伍,拥有创新、奋进的医护团队。目前拥有完整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建制,科室力量完善,省级专家近百名,开业以来完成多项河源市首例临床新技术,配备国际先进的高端医疗设备,拥有一流科研平台,依托暨南大学临床医学流动站成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形成以电子病例为载体、以临床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应用信息体系,并配套540套人才保障房,吸引英才汇聚。
医院坐落于河源市江东新区,地理位置优越,距离粤赣高速出入口仅6公里,距离高铁河源东站仅2公里,前往深圳高铁最快仅需55分钟,前往广州高铁最快仅需1小时5分钟。同时院区环境优美,总建筑面积15.84万平方米,一期病床数800张,机动车停车位883个。
地理位置
医院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以优质的医疗服务,将医院打造成为河源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龙头,助力建设完善粤东北地区的医疗资源。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要求人员均可投递。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聘期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合同制管理,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发送邮件至shrmyyrsk@163.com提交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信息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曾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须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命名格式为“2024+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因材料格式错误、信息不齐全、提交失败等问题导致后续流程无法进行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4年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如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学信网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医院发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方式及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
(二)面试
1.医院按批次组织面试工作,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每批次笔试人数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方式及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医院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考试结束后,医院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1、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4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7月)
暨南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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