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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5人!期待您的加入
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经祥云县人民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见职位信息栏)
(一)本次招聘临时性护理专业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祥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二)与医院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实施固定薪酬制,具体人员经费标准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解释为准。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3年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祥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11楼1107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3.相关要求
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护考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各1份。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家长或亲友提交报名材料代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岗位条件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
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核安排
2023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在县人民医院人资办(医技楼11楼110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底版颜色不限),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及面试时间结合考试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录用。
公示
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到岗时间
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到岗入职,逾期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岗位。
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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