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001-5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93人

 162

2024.7.30-2024.8.5

已结束

住培:超声医学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妇产科、核医学科、急诊科、检验医学科、检验医学科(技师)、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住院药师
提供规培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2024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29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公布的《2024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二、招收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收。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口腔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仅限填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20231231日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仅限报名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业只招收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2024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收程序

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首次报名和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7308时至8524,登陆“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收计划完成首次报名。

首次报名未被录取者需参加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8268-82715时按照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首次报名。中医专业不参加二次补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31-86日。

2.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31-86日。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87-89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请报名者及时登录招收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待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三)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可以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考核时,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保证考核效果。培训基地提前告知报名者网络远程考核要求,加强考前测试和考中在线监考,遇到网络、系统故障等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报名者按培训基地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软硬件设备等。

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47号)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

认定临床实践经历时,需认真核实其培训医院资质,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培训基地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首次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12-817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18-821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822-823

2.二次补报(首次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中医专业不参加)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28-829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28-829

3.调剂

市卫生健康委于830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和同意调剂至全科的自主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4级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

(五)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网上复核,审核时间:912-13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被培训基地录取后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910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1112条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6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新招收住院医师原则上从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就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动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委托培训人员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未能被培训基地录取或服从调剂后毁约的,视为就业单位未按要求送出培训。

(三)培训基地要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制作本单位招收简章向社会进行宣传。培训基地要按计划完成招收,提高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招收比例,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力度,未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未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未完成急需紧缺专业招收计划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限制下年度招收、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招收工作,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所报专业一致,并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确定其培训年限,并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确定的培训年限为依据,合理制定并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完成调剂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调剂人员。

(四)报名者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要实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及时接收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录取通知。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至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报名者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的,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被培训基地录取进入基地时,须签订《自主培训人员承诺书》,承诺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旦发现同时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将予以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主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在京内就业的,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后可以变更为委托培训人员继续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在京外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办理退出北京市培训相关手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予以终止培训处理,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试点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22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住院药师自愿参加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请报名者咨询相关培训基地。

(六)军队人员按照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执行,不参加此次招收。

(七)公共卫生专业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1.西医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 83366905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63186819

2.中医

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6401091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https://bjzyy.wsglw.net

2024年西医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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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ww.bfh.com.cn/
  •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导航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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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始建于1952年,原名为北京苏联红十字医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党和政府建立的第一所大型综合性医院。建院初期,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为医院亲笔题词,毛泽东主席题词“减少人民的疾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1957年3月,苏联政府将医院正式移交我国政府,周恩来总理来院参加了移交仪式。1970年,周总理亲自命名为“北京友谊医院”。
    经过70年的发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已发展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北京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拥有北京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和北京市卫生局泌尿外科研究所等5个研究机构。进入新时代,医院顺应首都发展变化,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形成了西城院区、通州院区、顺义院区(在建)和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门诊部“三区一部”新发展格局,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医院现有职工4700人,其中研究生导师14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40人,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及核心期刊主编、副主编84人。目前共开放床位2306张,年门诊量310万人次,年出院患者9.15万人次。医院是北京市首批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门诊、住院异地医保持卡结算服务,也是全国最早承担干部保健及外宾医疗任务的医院之一。
    医院综合优势明显,专科特色突出,共有临床医技科室43个。消化和泌尿系统疾病诊治,肝、肾移植,热带病和寄生虫诊治、中西医结合以及临床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等是医院的专业特色。2014年10月,医院获批成为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18年牵头成立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消化内科学科协同发展中心。
    近年来,医院的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学科架构日臻完善,支撑平台不断强化,综合优势进一步凸显。医院拥有国家重点专科8个,博士点27个,硕士点32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17个,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北京市临床质控中心5个,北京市转化中心1个,还拥有支撑临床研究发展的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首批示范研究型病房、北京临床研究质促中心、ISO9001认证生物样本库、多中心互认医学伦理平台等。医院与海外院校长期保持学术交流合作,接待国外专家学者短期交流以及留学生来院参观见习。自2005年起,北京市李桓英医学基金会已资助北京市14批次共231名中青年科技人才出国前往世界一流科研院所学习深造。
    2012年7月1日,北京友谊医院作为全国和北京市医药卫生改革综合试点单位,率先启动“两个分开、三个机制”的改革试点。2016年4月,北京友谊医院受北京市卫计委和平谷区政府的委托管理平谷区医院,开创“区办市管”新模式。医院先后于2017年4月和2019年6月启动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和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坚持“医疗改革与提升医疗技术质量相结合、与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相结合”。2019年7月,顺义院区主体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同年12月,通州院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多年来,北京友谊医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在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医疗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大胆改革,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整体社会评价在全市及全国医院中名列前茅。在北京市医疗服务能力管理综合排名和北京市属三甲医院绩效考核中,北京友谊医院连续多年位居前三甲,医院消化内科、普外科在全市重点专科排名中位列第一。医院曾先后两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曾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扶贫攻坚先进集体、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多次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等光荣称号。2021年8月,世界著名麻风病防治专家李桓英教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
    建院以来,北京友谊医院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院管理中心的领导下,医院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弘扬“仁爱博精”的院训精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努力实现“患者信任,职工幸福,医院发展,党和政府放心”的发展目标。医院以消化学科群为战略学科,整合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传统特色学科、有发展潜能的优势学科,发挥医院综合实力,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把医院建设成为国家级医学中心,实现职工共同追求的友谊梦,为首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人民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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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内科、超声心动、血管外科、消化、肝病内科、重症肝病、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妇产科、老年医学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感染内科、普外、骨科中心、泌尿中心、呼吸内科、血液科、肾脏内科、内分泌科、风湿内科、儿科、全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胸外科、口腔科、皮肤性病科、麻醉科、放射科、放射介入科、核医学科、超声科、检验、病理科、输血科、中西药剂、康复科、营养科、国际医学部、研究(实验)人员、组织生物样本库、病案科、党委办、科技处、门诊部、医院办、医保办、采购、改革与绩效管理办公室、教育处、医学工程处、信息中心、财会人员、综合管理办公室、护理、医务处、心外科、医患协调办、人力资源处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报名中 报名时间:2024.11.5-2024.11.25
  • 心内科医师、放疗科医师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0.14-2024.10.25
  • 医疗保健中心医师岗、风湿内科医师岗、全科医学科医师岗、麻醉科医师岗
    硕士起 全职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9.25-2024.9.29
  • 规培/住培
  • 1、住培:超声医学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妇产科、核医学科、急诊科、检验医学科、检验医学科(技师)、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住院药师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首都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北京市口腔医学研究所、北京市牙病防治所)

    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4、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国家癌症中心)

    5、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国家口腔医学中心)

    6、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院、首都医科大学肿瘤医学院、北京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

    8、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0、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12、北京医院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解放军医学院、北京301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15、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

    16、北京协和医院

    17、中日友好医院

    18、首都儿科研究所(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19、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潞河临床医学院)

    21、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市儿科研究所)

    2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24、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25、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

    27、北京积水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8、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2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30、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

    3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3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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