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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是一所区属综合性二级医院,医院前身为创立于1956年的太原市南城区人民医院。2017年10月迎泽区组建医疗集团,迎泽区中心医院成为牵头医院。医院内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防保科、家医团队、麻醉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等临床医技科室。新院址位于迎泽区张家巷以北、南十方街以南、太行路以西,是迎泽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预计今年我院将搬迁新址并开诊运营。
医院搬迁后,我院将依托国内省市优秀团队以点带面,引进先进医疗资源,重点打造“康复中心”品牌特色服务,把专业医疗和康复服务有机结合,将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以迎泽区医疗集团为枢纽,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县域内群众不断提升的就医需求,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为进一步满足我院医疗业务工作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02招聘信息(见职位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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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医疗工作的基本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4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官微查看报名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报名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周六下午及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迎泽区中心医院行政楼二层人事科
应聘人员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见末尾附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科目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从理解能力、应变能力、对本专业工作的理解、经历与本岗位匹配度、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人员如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如有放弃体检与考核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四)体检
由医院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官微)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管理。
2、试用期满,由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岗位或不适合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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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兴隆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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