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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2024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4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其中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岗位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7月18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7月18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8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苏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09内科医师101岗位、儿科医师102岗位、全科医师103岗位的报考人员为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7.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30起至7月26日18:00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
(3)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二维码(附件7)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8)确认是否报名完成。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符,请及时联系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附件5),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起至8月1日18:00止。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扫描公告后的缴费二维码,在界面上选择身份查询,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输入身份证号码后点击缴费,详见《网上缴费流程》(附件6)。支付成功后,点击电子票据可查看电子发票。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未成功和放弃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3)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考试考务费均不予退还。
4.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4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0室领取准考证。(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59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2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苏仙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1003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101岗位的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该岗位则由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变更为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岗位其他招聘要求不变,已经成功报名其他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该岗位。岗位变更公告于8月2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4年8月5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8月7日18:00前前往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0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并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退费。2024年8月7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于2024年8月中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所有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4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同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如果劳动(聘用)合同中没有注明从事何种工作的还需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6)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
(8)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将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信息表》,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或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7报名二维码
8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
附件1:2024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4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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