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中共安龙县委、县人民政府设置的一类公益性正科级事业单位。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安龙县卫生防疫站。2003年6月,根据机构整合的方针政策,由原卫生防疫站、皮防站和县卫校合并组建为安龙县疾病预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编制36人,在职在编33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技人员26人(会计人员1人),工勤人员4人。其中含主治(管)医师4人,医(技)师11人,见习医师7人,其他卫生检验人员3人,财务人员1名。属于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安龙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疾病、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技术指导和处理任务。
1.按照有关规定,拟定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项目的监测、评价、科研、培训和咨询工作。
3.运用技术手段对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社会性、心理性、环境性、职业性等因素所致疾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和危险因素监测,负责疫点、疫区消毒及卫生学评价。
4.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以及行为干预。
5.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和报告等工作。
6.拟定免疫接种规划,并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技术指导及效果评价。
7.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疫情的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
8.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
9.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及初级卫生保健。
10.承担预防性体检工作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出证和涉及公共卫生相关场所的卫生学评价的技术服务。
11.参与预防医学的应用性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适用技术和先进的预防医学手段。
12.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业务范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5个职能股、室(股级):
1、办公室:负责“中心”行政事务、服务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管理制度;负责文秘、信息、档案、图书资料、会务、信访和内保等工作;同时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统战等工作。
负责人事、劳资、财务、离退休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设备规划、配置、质控、监督、技术改造等工作。
2、流行病股:拟定传染病预防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疫情疫情报告统计、疫情预测及动态分析;负责传染病漏报调查、负责综合预防的咨询、指导、协助基层处理疫情;开展疾病检测,完成监测点专题调查、研究和分析;组织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评价。
3、慢性病股:拟定结核病、性病、艾滋病等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计划、公共卫生督导检查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情监测、分析的控制等工作;负责慢性病防治对策的调查研究。
4、监测检验股:负责微生物、理化、毒理、霉菌及毒素检验;负责食品、公共场所、化装品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负责消毒产品的质量检测;负责地地方病防治对策的调查研究。
5、健康教育股:开展全民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健康促进和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健康知识教育培训;为控制各种疾病开展行为监测和行为干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为大众进行健康咨询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行为规范
1、热爱本职,爱岗敬业,树立“上工治未病”的思想,自觉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举止文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细致。
2、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采样、检验和检测等各项工作操作规范,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实行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接、首问负责制,应急反应快捷,处置及时高效,按规定及时上报或请示重大事项。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对服务对象高度负责,保守秘密。
4、针对辖区群众健康现状和疫情发展实际,广泛开展预防保健知识宣传,积极主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及宣传教育工作,发挥“预监、预警、预防”作用。
5、工作作风实,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督导,确保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善于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