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株洲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60年,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福利机构,是收容孤残儿童,并提供养、治、教、康服务的儿童福利机构。福利院现址位于芦淞区枫溪办事处曲尺村曲尺组,全院占地面积51.24亩,建筑面积14183平方米,设床位400张,现有综合办公楼、康教中心、养育中心、类家庭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五大主体建筑。院内各项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富于童趣。全院现有在岗工作人员77名,其中,正式编制职工23名,聘请护理员、教师、康复师、社工、护士等专业技术人才及后勤服务人员54名。
我院现采取机构集中养护、家庭寄养和类家庭养育三种供养方式,担负着株洲地区五区五县近370余名孤残青少年和儿童的抚育工作,其中98%为患有各种病症的残疾儿童。全院职工紧紧围绕孤残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总目标,充分保障儿童享受各项权利,逐步由过去的集中供养向家庭寄养、家庭领养、社会助养等多种新模式新格局发展。积极探索“抚养、教育、康复、治疗、成年安置”五者并举的有效途径,拓展增添了“情感”,“适应”,“社交”等社会性功能,使孩子们的医疗救治、康复、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因为脑瘫术后康复工作成效突出,我院被定为“湖南省脑瘫儿童术后康复基地”,将为全省福利机构脑瘫儿童提供术后康复。同时我院积极拓展社区特殊儿童教育康复业务,力争建立全省特殊教育示范基地,为湖南省乃至整个中南地区的智障儿童开启回归主流社会的大门。
我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积极摸索。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招聘大量专业人才,大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运行机制,使孤残儿童各项权益得到良好保障,使我院成为民政部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株洲地区的试点单位。
近年来,我院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骄人的成绩,先后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省民政厅“先进单位”、“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