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法规。
(二)指导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行风建设、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参与指导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参保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保障待遇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结算管理和财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