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1987年 501以上人 公立医院 (三甲)

4人

 155

2026.5.6-2026.5.12

即将报名

内科医师、临床检验技师、药师
全职,社招
本科起
免笔试
招聘要求

关于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广元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26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7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并完全符合附件2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5610005121800应聘人员请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s://bm.e21cn.com)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资格审查、考试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请在2026561000513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应聘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打印《报考信息表》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51809:0051924:00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s://bm.e21cn.com)打印本人《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低于7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二)开考比例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其招聘岗位。

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如岗位增加笔试,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依据。在笔试环节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该岗位面试入围人员,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发布的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6528-29日(8:30-12:0014:30-18:00

地点:资格审查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并短信告知考生。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3《报考指南》。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增加笔试的岗位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递补人员由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岗位调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6218: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五)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还须征得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证明,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卫生岗位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3261231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311153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266165

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26322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32239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3263265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32891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263349

关于2026年上半年广元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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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二段92号导航
  • 单位简介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四川省六大区域精神卫生中心之一;医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基地和全国改善医疗服务、肿瘤微创、后勤管理等示范医院。
    规模体量大。医院占地140余亩,有业务用房14万㎡,开放床位2780张,年门急诊70万余人次,年住院4.5万人次。
    承担职能多。医院除承担广元、川东北及川陕甘结合部地区精神疾病、神经疾病、老年疾病及传染疾病的重症救治、临床教学指导等任务外,还承担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及精神、传染、职业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公卫职能。
    学科设置全。医院设有28个一级临床学科、36个二级学科、17个临床专业组、48个病区、3个一级医技科室、14个二级医技专业组。
    专科品牌强。拥有省级医学重点专学科11个,其中精神医学为省级医学重点学科,老年医学科、临床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睡眠医学科、儿少精神科、精神康复科、消化内科、感染性疾病科、普通外科、神经病学等为省级医学重点专科。急诊、呼吸、心血科、泌尿、骨科、胸外等27个市级医学重点专学科;物质依赖、癫痫中心、孤独症康复等为特色专科,国家PCCM规范化建设三级医院达标单位、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医院、卒中防治中心。牵头组建了精神医学、老年医学、睡眠医学、心身医学、脑病、感染病学、感染护理、消化内镜、肠内肠外营养、心理护理等11个市级专委会和抗癫痫、心理咨询与治疗、孤独症康复、心理等4个市级协(学)会。牵头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艾滋病治疗、感染性疾病诊疗、高压氧、医疗整形美容等5个市级质控中心。
    发展后劲足。是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地坛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学术共建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等医疗远程协作单位。是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南大学博士实训基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临床教学培训中心,兰州大学、成都医学院校外硕士培养点,成都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等多所教学医院。在最新一轮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全国****4名,等级为A;连续两轮荣膺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名。
    团队成长快。在岗职工1500余人,高级职称200余人,外籍客座教授3名,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0人,市级名医10名,硕士导师5名。35岁以下占比40%,队伍专业化、年轻化程度高,提升空间大。
    医疗设备精。拥有3.0T磁共振、DSA治疗系统、手术机器人、飞秒手术治疗仪、直线加速器、各类腔镜、管镜等现代高精尖设备,支撑各项新技术和临床科研项目开展。
    医疗技术优。率先开创的微创介入、DBS及VNS手术、眼飞秒手术、血药浓度、基因检测、内镜下早癌筛查、内镜黏膜下剥离术(ESD)、ICM植入术等技术优势明显。
    人文服务暖。始终坚持以临床和病人为中心,“三个文化”深入人心,持续落实“五有七声”“心身同治/护”等优质服务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让患者少跑路,患者就医满意度常年位居全省前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院上下将继续朝着“******脑科医院和******临床公卫高地”的目标奋勇前行。(2023年)
    别名: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本单位职位

  • 泌尿外科医师、精神科医师、皮肤科医师、针灸推拿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护士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0.22-2025.11.21
  • 精神科医师、肾脏内科医师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0.21-2025.10.31
  • 市本级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招募笔试成绩的公告
    公示

    发布时间:2025.9.16
  • 医疗卫生辅助岗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8.19-2025.8.21
  • 运动医学、外科学、临床医学、内科学、口腔医学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4.14-2025.4.18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第十七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 公示(第一批)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11
  • 皮肤科医师、儿科医师、感染科医师、超声医学科诊断医师、针灸推拿医师、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精神科医师、临床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2.10-2025.1.9
  • 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科、内科(传染病方向)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1.1-2024.11.29
  • 规培护士
    本科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7.30-2024.8.6
  • 规培护士
    本科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6.28-2024.7.12
  • 感染科医师、老年科医师、精神科医师2、精神科医师1、超声科诊疗医师、护士、法医精神病鉴定人、皮肤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6.24-2024.6.29
  • 住培:精神科、助理全科
    大专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5.9-2024.5.16
  • 皮肤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法医精神病鉴定人超声医学科诊断医师、精神科医师、老年科医师、感染科医师、护士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3.21-2024.4.20
  • 专业技术人员:老年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内科学、全科医学、神经病学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3.19-2024.4.2
  • 住培:精神科、助理全科
    大专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17-2024.4.30
  • 耳鼻咽喉科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12.25-2024.1.24
  • 精神科医师、老年医学科医师、神经外科医师、产科医师、感染科医师、麻醉科医师、放射科医师、血液透析科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10.7-2023.10.11
  • 皮肤科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9.20-2023.10.15
  • 精神科医师、老年科医师、脑血管病科医师、感染科医师、呼吸 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结核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儿科医师、眼科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检验科技师、护理部工作人员、骨科医师、科技与学科建设部工作人员、精神医学研究所工作人员、财务科工作人员、运营管理部工作人员、病案统计科工作人员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2.12.22-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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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培/住培
  • 1、规培护士

  • 2、规培护士

  • 3、住培:精神科、助理全科

  • 4、住培:精神科、助理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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