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象州镇政府办村卫生室“乡聘村用”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象州镇的实际情况,象州县象州镇政府办村卫生室全面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现对乡村医生进行公开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乡村医生14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从原已聘用的村医中择优聘用,对空缺的岗位,则从社会招聘。
(二)招聘的资格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医师执业道德规范;医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首次注册到政府办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诊疗工作任务;服从乡镇卫生院的调配;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兼职。
(三)优先聘用资格条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2年以上(含2年)农村卫生工作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的乡村医生或本村户籍的乡村医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受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3.不服从调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直接提交《象州县政府办村卫生室“乡聘村用”乡村医生招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到象州县象州镇卫生院(象州县象州镇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六楼医院办公室),或将扫描件发送到象州县象州镇卫生院邮箱:xzxxzzwsy4352126@163.com。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联系方式:**
(二)面试考核及聘用
1.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公示面试考核结果。
2.面试考核结果报象州县卫生健康局,象州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3.对聘用人员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签订《象州县“乡聘村用”乡村医生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的乡村医生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四、管理办法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一体化管理,待遇按象卫健字〔2024〕6号《象州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象州县象州镇卫生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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