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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市市直医疗机构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研究,市卫健委直属市中心医院、市结核病医院、市妇婴医院、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1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已完成2023年护士资格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资格复审时查询当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即可。
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规培但未取得合格证者,资格复审时提供准考证和成绩单。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至2023年8月4日17:00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初审在网上进行。审查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于2023年7月31日9:00至2023年8月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三)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5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在笔试前一个星期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部门对考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岗位要求提到的相关证书和《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三)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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