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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阿坝英才计划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阿坝州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八条政策〉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7〕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成都市开展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
2.其他条件
⑴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⑵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22日。
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⑵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⑶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⑸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⑹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此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4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县卫生健康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相关县人社局、州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
《阿坝英才计划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专业”一栏要求的均为具体专业,不包括门类、学科类、专业类。
(一)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在成都市菱彩瀚都酒店二楼(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178号)现场报名。
(二)填报“报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英才计划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张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阿坝英才计划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整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考核招聘名额,特别紧缺的专业经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五、综合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以用人单位报名时通知为准。
测评地点:成都市菱彩瀚都酒店(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178号)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体检、考核由州级用人单位与各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州级用人单位、各县卫健局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审核确认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递补工作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报考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的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279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各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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