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扶绥县妇幼保健院(扶绥县人民医院南院区)招聘中药师一名
我院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药师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二、身体、心理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四、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药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薪资待遇
一、法定待遇: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
二、薪酬待遇: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评方案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招聘程序
一、支持现场和邮箱投递两种方式报名。
二、现场报名的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扶绥县金龙路19号十二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三、邮箱投递材料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fsf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院内面试
医院将组织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五、录用
体检合格者录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错过相关事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人事科)
招聘投档时间:即日起至3月2日
扶绥县妇幼保健院
扶绥县人民医院南院区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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