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

 1163

2024.3.13-2024.3.15

已结束

护理岗、内科医师岗、口腔科医师岗、骨伤康复医师、中医医师岗、中医内科医师岗、临床医师岗、针推医师岗、医师岗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3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3月。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张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

报名时间:202431309:00-31516:00

初审时间:202431309:00-31616:00

缴费时间:202431309:00-31716: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本次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部分其他区县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详细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16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及笔试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后续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使用扫码的方式进行。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31516:00前)将免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免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费。

在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4330-331日。应聘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4327-33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相关科目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共分6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C-口腔医学,H-公共卫生,M-护理学,O-医学检验技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张店区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评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具体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区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若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人事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张店区人民医院**

张店区中医院**

张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口腔医院)**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

1: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

3: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

4:无业承诺书(式样)

5: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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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8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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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淄博市张店区精神卫生中心、张店区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于一体,中西医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结合医疗优势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战略联盟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基地、济南军区总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山东省康复师定点培训医院。

      医院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科研、教学、急诊急救、预防保健等服务,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和大学(专)科医学生的部分临床实习任务;是医保、社保、工伤的定点医院。

      历史沿革:医院前身是张店人民公社医院,1982年改建为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1982年3月23日,张政发[1982]22号(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张店公社卫生院改建为张店区中医院的通知)中:将张店公社卫生院改建为张店区中医院。其体制仍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卫生系统调剂解决。其任务除担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继承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培养中医药人才,实行中西医结合外,仍继续承担张店公社的卫生行政、医疗预防、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改建后的中医院业务、行政工作将归卫生局领导。现有人员及财产维持现状不动,交接工作由区卫生局与张店公社研究办理。

      张编发[1987]第24号(关于对张店区卫生局所属三家医院定编的通知)张店区中医院定编130人。列事业编制,所需经费从卫生包干经费中列支。

      1988年9月27日,张普发[1988]18号(中共张店区委关于确定张店区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级别的决定)中张店区中医院明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1年,7月18日张编发[1991]44号(关于对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增加编制报告的批复)中:给区中医院增加事业编制5名,经费维持原渠道不变。1991年9月7日,张编发[1991]57号(关于改变张店区中医院性质的通知)中:将区中医院由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改变为全民性质的事业单位,其他关系不变。

      医院现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下辖1个分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门诊部;3个养护院。开放床位668张。在职职工85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08人,博士2人、硕士68人。

      诊疗项目:预防保健科专业;全科医疗、内科专业;中医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肿瘤专业;急诊科专业;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针灸专业;推拿科专业等。

      医院现设综合管理机构15个,临床机构43个,医技机构9个。骨伤科为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肛肠科被评为山东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骨伤科、心血管病科、康复科入选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单位,康复科、内分泌科、心血管病科被评为山东省县域中医药龙头专科。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高起点、高定位,引进适合医院长期发展的高、精、尖医疗设备,为技术提升搭建平台,带动专业发展,促进专科提升”的设备引进原则。先后引进3.0T医用磁共振系统、128排256层超高端螺旋CT、SPECT、大C、腹腔镜、宫腔镜、肿瘤套装设备、上下肢康复机器人等百余台高端先进医疗设备。

      设备科现有人员5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4人。

      医院文化建设丰富多彩。医院以“诚、德、仁、和”为院训,坚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振兴中医中药事业”的办院宗旨,确定了“精于医术,重于诚信,贵于和谐”的核心价值观,贯彻“真情贴心,细节赢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激励全体职工增强信心,使员工形成了“正面、阳光、积极、健康”的生活境界。同时,医院不断加强网络建设,通过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及时宣传医院的各项工作;院报也在不断成长,在医院逐渐形成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张店区中医院承办,中心科室设置规范,人员配置合理,诊疗设备齐全,中医特色突出,系全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拥有彩超,全自动大型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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